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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广东省科协系统2021年度综合统计调查工作的通知

发表于:2022-01-28 关注 

  关于组织开展广东省科协系统2021年度综合统计调查工作的通知

  粤科协办发〔2022〕4号


各省级学会、协会、研究会,各地级以上市科协,省科协机关各部室、直属各单位:

  根据中国科协《关于组织开展中国科协系统2021年度综合统计调查工作的通知》(科协智函综字〔2022〕3号),现将广东省科协系统2021年度综合统计调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计调查范围

  (一)各省级学会、协会、研究会(以下简称省级学会);

  (二)各地级以上市科协以及所属事业单位、县级科协;

  (三)省科协机关各部室、省科学技术协会事业发展中心(以下简称“事业发展中心”)。


  二、统计调查报表

  报表主要内容包括:广东省科协系统2021年的调查单位基本情况、为科技工作者服务、国际及港澳台地区民间科技交流、学术交流、科学普及、科技决策咨询情况。

  统计时间自公历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统计数据为实际发生数。


  三、组织实施

  广东省科协系统2021年度综合统计调查工作继续按照统一管理、分级负责的方式开展。各省级学会负责组织填报、审核并上报本学会的统计调查年报。各市科协负责组织填报、收集、审核并汇总上报本级科协和所属事业单位、县级科协的统计调查年报。省科协机关各部室、事业发展中心负责组织填报本部门、本单位的统计调查年报。省科协办公室负责科协系统综合统计调查年报的审核汇总、统计年鉴出版等工作。


  四、时间安排

  根据中国科协统计工作时间安排,结合实际,广东省科协系统2021年度综合统计调查工作分两个阶段:

  (一)数据填报及预审阶段。收到本通知后,各填报单位网上登录中国科协智慧统计系统,填报报表,审核并上报统计调查年报。调查单位基本情况、为科技工作者服务、国际及港澳台地区民间科技交流、学术交流、科学普及、科技决策咨询情况等统计报表需分别填写、运算、审核并上报。

  凡上报前,务必预审。各填报单位数据录入完成后,务必通过微信或电话告知省科协进行预审通过后方可确认上报。其中,市级科协应对所属事业单位、县级科协进行预审后,告知省科协进行复审通过后再统一上报,同时上传本地区统计工作总结和分析。数据录入的截止时间见附件2。

  (二)审核与汇总阶段。2022年3月1日起,省科协网上审核并汇总本级科协、省级科协、地市级科协和县级科协的统计调查年报。


  五、相关要求

  (一)各单位要高度重视中国科协系统综合统计调查工作,按照要求,结合自身实际,及时做好统计调查培训、布置等组织工作,认真学习和准确掌握《中国科学技术协会综合统计报表制度》的指标体系和口径,加强数据汇总审核力度,确保数据上报及时、全面、准确、可信。

  (三)为提高统计效率,减轻调查单位工作量,上年度填报的台账数据可以采用上年台账“取上期数”功能转录到本年度台账数据库,调查单位应根据实际情况对转录的台账数据进行认真核对与填写,如有变动应及时修改。

  (三)请各单位通过中国科协智慧统计系统http://kxtj.cast.org.cn/bi填报统计报表、上报统计年报,查看填报说明和下载操作手册等。平台登录用户名沿用原登录名,重置后的初始密码Cast@2021,各单位用户名查询和密码重置联系软件支持方或使用密码找回功能。

  (四)请各单位填报人员初次登录平台后,准确填写联系人手机号码等信息,以便后期接收短信通知。同时,请各单位分管统计工作的部门负责人及经办人员加入广东科协系统综合统计工作交流微信群(添加入群方式:李同英,微信号18927520769,备注“统计工作”)。

  (五)请各单位填报前必须认真阅读填报说明、报送要求及指标解释,正确理解各项指标的内涵和外延,严格按照规定、实事求是填写数据。指标的数值用阿拉伯数字、文字用汉字填写。填报时,数值一律取整数。

  (六)联系方式:

  1.报表咨询业务:广州田力科技有限公司 李同英020-89621679转605,18927520769

  电子邮箱:452374588@qq.com

  2.软件支持业务(北京):陈泽010-58561199转8065,王志伟010-58561199转8301

  电子邮箱:chenze01@jiuqi.com.cn

  3.广东省科协办公室:020-83540992、020-83541077

  电子邮箱:skxwsy@gd.gov.cn

  广东省科协办公室

  2022年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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