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立项公示 广州市关于2022年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促进外贸发展方向)开拓国际市场项目支持企业参加境外展会和线上展会事项资金安排方案(初步安排)的公示
关于2022年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促进外贸发展方向)开拓国际市场项目支持企业参加境外展会和线上展会事项资金安排方案(初步安排)的公示
为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示范和引导作用,促进外贸稳定和高质量发展,根据《广东省商务厅关于做好2022年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促进外贸发展方向)管理工作的通知》(粤商务贸函[2021]201号)文件要求,广州市商务局组织开展2022年度该事项专项资金项目的征集、初审、评审等工作。现将2022年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促进外贸发展方向)开拓国际市场项目支持企业参加境外展会和线上展会事项资金安排方案(初步安排)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2年3月8日—2022年3月16日。
若对公示情况有异议,请于公示截止前以书面形式向市商务局反映。单位意见加盖公章,个人意见请署名真实,并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具体联系方式、反映的具体事项和确凿的证明材料。凡匿名或假冒他人反映问题的,或未提供可查证的线索,将不予受理。公示资金安排计划不是最终下达计划,不作为项目申报单位获得资金扶持的依据,具体资金计划以市商务局最终下达通知为准。
广州市商务局
2022年3月8日
(联系人:朱小姐,电话:81045263,传真:81097902)
受理时间:2022年3月8日—2022年3月16日(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
附件
2022年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促进外贸发展方向)开拓国际市场项目支持企业参加境外展会和线上展会事项资金安排方案(初步安排)
序号 | 申报企业名称 | 拟安排资金金额(元) |
1 | 广州市虎头电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10,000.00 |
2 | 广州三雅摩托车有限公司 | 8,000.00 |
3 | 广州化工进出口有限公司 | 10,000.00 |
4 | 广州豪进摩托车股份有限公司 | 8,000.00 |
合计 | 36,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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