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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已结束广州市关于印发2022年度知识产权信用分级分类管理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3-21 浏览量:1386 收藏

具体信息

  • 发布部门 :
      市场监督部门
  • 申报日期 : 2022-03-21/2022-03-25
  • 项目类型 :
      知识产权/知识产权金融
  • 扶持方式 :
      事前补助
  • 资助金额 :
      30万元

具体扶持方式

具体申报条件

通知原文

  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22年度知识产权信用分级分类管理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各区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开发区知识产权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市场监督管理)管理办法》《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工作专项资金管理细则》等有关要求,为做好2022年省下放市县知识产权专项资金项目工作,2022年3月10日至3月16日,我局通过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网站对《2022年度知识产权信用分级分类管理项目申报指南(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期间未收到反馈意见。现将申报指南正式印发给你们,并将有关申报事项说明如下:


  一、申报时间

  即日起至2022年3月25日(星期五)截止(纸质件、电子邮件以实际收到时间为准),逾期将不接受申报。


  二、申报要求

  (一)申报单位原则上应为在广州市行政区域内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其他组织;具有完成发展资金项目的工作基础和实施条件。

  (二)项目申报资料。申报单位按照项目申报指南的要求填写规定格式的申报材料,相关附件在申请时必须同时提交,未按规定提交、缺少纸件或电子件的,均视为形式审查不合格,不进入专家评审环节。申报材料请精炼简洁,勿提交与此项目申报无关的内容及附件。

  (三)申报单位不得以同一个项目内容重复申报或多头申报专项资金。

  (四)申报单位对申报项目及申报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可行性负责。对申报单位在资金申报、管理、使用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挤占、挪用等违法违规行为的,依照相应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追回财政资金,5年内停止其申报专项资金资格,情节严重的,将失信信息纳入社会信用体系实施联合惩戒,并向社会公开。


  二、申报和评审程序

  (一)项目申报

  1.申报单位须按项目申报指南的要求,填写《申报书》和准备相关材料,申报材料须按顺序装订成册,《申报书》须加盖申报单位公章,其他材料盖骑缝章。

  2.申报单位须将申报材料的纸质版(一式五份)报送至广州市科学技术交流馆有限公司(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中山六路232号越秀新都会8B01房,地铁一号线西门口站D出口;联系电话:020-81309319、020-81303421),电子件(盖章扫描PDF版)同步发kjjlg_jx@163.com邮箱。

  (二)项目评审

  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对申报项目进行受理审查,符合申报指南要求的,进入专家评审阶段。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按照评审结果排序,确定立项结果。

  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3月21日

  (联系人:乔锦杨020-81309319,吴妤婷020-83228221)

历年申报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