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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人大常委会开展《苏州市湿地保护条例》实施情况执法检查

发表于:2018-05-21 关注 
  5月16日,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陈振一率队就《苏州市湿地保护条例》的贯彻实施情况开展执法检查。执法检查组一行来到吴江白蚬湖湿地保护小区和同里国家湿地公园,实地查看湿地保护情况。

  苏州市人大常委会开展《苏州市湿地保护条例》实施情况执法检查

  发稿时间:2018-5-21 0:00:00   来源:市农业信息网



  5月16日,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陈振一率队就《苏州市湿地保护条例》的贯彻实施情况开展执法检查。执法检查组一行来到吴江白蚬湖湿地保护小区和同里国家湿地公园,实地查看湿地保护情况。白蚬湖湿地保护小区通过实施湖滨带地形改造、湿地植被恢复等工程,重构修复了湖滨带湿地生态功能。同里国家湿地公园拥有湿地面积约891.35公顷,通过运用草本沼泽保育区湿地恢复工程等手段,生物多样性得到极大提高。

  2012年2月2日《条例》施行以来,湿地保护工作已纳入我市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重要议事日程。全市自然湿地保护率从2010年的8%上升到2017年底的58.1%,目前列全省第一。接下来,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将进一步贯彻落实《条例》,严格控制对湿地及其资源的使用,确保全市湿地面积总量不减少。

  市人大常委会检查组成员分别围绕考评体系、人才培养、工作机制、管理体制、违法处罚力度等提出了意见和建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陈振一对我市湿地保护工作已取得的成效表示肯定。他指出,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要增强湿地保护修复的自觉性和紧迫感。要加强部门协调,建立各部门密切配合的良好机制;加强规划引领,通过规划提升湿地保护水平;加强监督考核,建立健全湿地保护联合执法机制,以此进一步贯彻落实好《条例》,依法推进绿色发展,引导保障我市湿地保护工作不断取得新进展。

  副市长蒋来清汇报了《条例》贯彻实施情况。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少东、王鸿声、叶兆伟、顾月华,秘书长顾杰参加执法检查。

  (发稿人:湿地保护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