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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关于公示已报备开展新冠抗原检测试剂经营业务的企业名单的通告

发表于:2022-04-15 关注 

  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公示已报备开展新冠抗原检测试剂经营业务的企业名单的通告


  截至2022年4月13日,广州市线上登记报备的开展新冠抗原检测试剂经营活动的企业包括:开展零售业务的企业650家,开展批发业务的企业38家(相关信息由企业自主申报)。现予以公示。市民可通过开展零售业务的企业线下购买新冠抗原检测试剂。

  在疫情防控期间,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且具备相应储存条件的零售药店,或取得《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且具备相应储存条件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可线下零售新冠病毒抗原检测试剂。市民发现不具备上述资质的企业有经营新冠病毒抗原检测试剂行为的,请拨打12345进行举报。

  符合经营资质要求的本市企业,在新冠抗原检测试剂入库或上架1天内,通过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三品一械”上报平台(链接网址:https://web.gzfda.gov.cn)在线登记报备。企业登记报备指引自行在上述网址“资料下载——器械综合监管”下载阅读。

  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4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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