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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已结束关于开展2022年广州南沙新区(自贸片区)旅行社带团奖励(2022年度)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6-02 浏览量:3043 收藏

具体信息

  • 发布部门 :
      文化和旅游部门,开发区/高新区/自贸区
  • 申报日期 : 2022-11-01/2023-01-10
  • 项目类型 :
      文化广电旅游
  • 扶持方式 :
      事后补助
  • 资助金额 :
      20万元

具体扶持方式

具体申报条件

通知原文

  关于开展2022年广州南沙新区(自贸片区)旅行社带团奖励(2022年度)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印发广州市南沙区帮扶企业纾困解难若干措施的通知》(穗南开管办规〔2022〕2号)文件要求,现我局计划开展广州南沙新区(自贸片区)旅行社带团奖励(2022年度)的申报受理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集中受理申请时间为2022年11月1日至10日、2023年1月1日至10日,请申报单位在该期限内到南沙人才一站式政务服务大厅3-8号窗口递交纸质材料,逾期不申请视同自动放弃。


  二、申报条件

  (一)符合以下申请条件的旅行社,可以申请:

  申报单位需为工商注册地、实际经营地、税务征管关系及统计关系均在南沙区内,且证照手续齐全、合法的旅行社

  (二)带团合同有效期:

  带团合同有效期须在本政策执行之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

  (三)报备要求:

  旅行社在团队出发前不晚于三个工作日(临时增加团队除外)提前向区文广旅体局进行团队信息报备,相关内容需包括旅行社名称线路、人数、时间等。

  具体相关业务申请条件及申报材料详见南沙区企业综合服务平台(网址:https://qiye.gzns.gov.cn/)申请办事指南页面。


  三、申报流程

  申请人访问https://qiye.gzns.gov.cn/,登录广州南沙新区(自贸片区)政策兑现系统进行注册。申请人在政策兑现系统注册通过后,申请事项预审,将符合奖励条件的材料上传至政策兑现系统。事项预审通过后,申请人按照办事指南向政策兑现服务窗口申请,并按申报指南要求提交申报资料(申请材料1-8项)。区政务服务中心负责形式审查,符合条件且提交的申请资料齐全的,予以受理,并移交主管部门;符合条件但材料不齐全的,一次性告知限期补正材料;不符合条件的,不予受理。


  四、申报地址

  南沙人才一站式政务服务大厅3-8号窗口

  地址:广州市南沙区海滨路 167 号(中国广州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国际人才港)二楼

  联系电话:020-22210855,邮箱:nanshazcdx@qq.com

  受理时间:周一到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法定节假日除外)


  五、政策咨询及联系方式

  广州南沙新区(自贸片区)旅行社带团奖励(2022年度)的申报政策咨询情况可与我局工作人员联系。

  联系电话:020-39053021

  特此通知。

  广州市南沙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2022年6月1日

历年申报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