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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埔区申请知识产权主题活动补助指南
一、政策依据
(一)《广州市黄埔区广州开发区推进粤港澳知识产权互认互通办法(试行)》(穗埔府规〔2019〕29号)
(二)《广州市黄埔区广州开发区推进粤港澳知识产权互认互通办法(试行)实施细则》(穗开知规字〔2020〕1号)
二、申请条件
工商注册地、税务征管关系及统计关系在黄埔区、广州开发区及其受托管理和下辖园区(以下简称本区)范围内,有健全财务制度、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实行独立核算的企业,在本区举办以港澳或新加坡知识产权为主题的专项培训、展会、论坛活动的,且符合以下规定的,可申请知识产权主题活动补助:
(一)由企业主办且在本区举办高水平、高层次的粤港澳大湾区知识产权或新加坡知识产权专项培训、专业展会、专题论坛活动等,且活动规模不少于150人;
(二)参与嘉宾需含知识产权领域知名专家;
(三)实施前,需至少提前10个工作日向区知识产权主管部门报备,并征得同意。
三、申请时间
“政策兑现”窗口每年集中受理一次,具体时间以“政策兑现”窗口通知为准,逾期不申请的视同自动放弃。
四、资助标准
按实际举办费用的30%给予补助,每次活动补助金额最高100万元。
五、申请材料
以下材料一式一份,附封面(含申报事项、企业名称、经办人姓名、电话、电子邮箱)、目录和页码,按申报所需材料顺序用A4纸装订成册并加盖骑缝章,在办理申请审批时提供。除申请材料第1-2项外,其他材料需在政策兑现服务信息系统中扫描上传:
1.《广州开发区政策兑现事项材料清单》(该清单在政策兑现服务信息系统预审通过后系统自动生成,请自行打印并在提交纸质材料时一并提交,经办人签名);
2.《政策兑现事项申请表》(原件,该申请表在政策兑现服务信息系统预审通过后系统自动生成,请自行打印并在提交纸质材料时一并提交,加盖单位公章);
3.企业“一照一码”营业执照,迁入的企业还需提供办理迁入的工商变更登记备案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验原件);
4.企业纳税证明材料(登录网上税局打印“完税证明”并加盖单位公章);
5.企业统计关系证明材料(其中:“规模以上企业”进入国家统计局一套表系统,打印“调查单位基本情况表”并加盖单位公章;“规模以下企业”到所属街道统计站打印“查看法人单位表”并加盖单位公章);
6.区知识产权主管部门准予申请的证明函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7.举办专项活动、展会、论坛活动的证明材料,包括通知、签到表、照片、新闻稿、专家简介及课件等(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8.举办专项活动、展会、论坛活动实际费用凭证,包括费用支出明细、合同、发票、专家劳务费签收表等(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9.两家或两家以上企业联合举办活动的,只能有其中一家企业申请补助,涉及到活动所产生费用的收据、发票等材料与申请主体不一致的,需提供与活动相关的合同、说明等佐证材料;
10.企业承诺书(原件,法定代表人签章并加盖单位公章)。
实质审核通过后,登录政策兑现服务信息系统在线办理资金拨付申请:
1.《收款确认函》(加盖单位公章并上传原件的彩色扫描件。上传《收款确认函》之前,请务必确认系统中的单位名称及银行账户等信息准确无误);
2.若单位信息有变更的,需及时修改系统资料信息,并上传《工商变更登记备案通知书》、企业银行基本户《开户许可证》(或已加盖单位公章及财务章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表”)等原件彩色扫描件。
六、受理部门
广州开发区政策研究室“政策兑现”窗口
窗口地址:广州市黄埔区香雪三路3号广州开发区政务服务中心3楼C区349号窗口
联系电话:82114062 邮箱:zcdx@gdd.gov.cn
七、业务主管部门
广州开发区知识产权局
联系电话:82210148、83226725
八、受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 下午:1:00-5:00
(国家法定节假日按有关规定另行执行)
九、办理时限
21个工作日(形式审核时限:5个工作日;实质审核时限:7个工作日;资金拨付时限:5+4个工作日)
以上办理时限扣除法定节假日、公休日;扣除组织专家评审论证、公示所需的时间以及与上级部门业务信息系统等区外部门的业务信息系统核实所需的时间;其他需要扣除时限的特殊情况。
十、办理流程
(一)申请人登录黄埔兑现通—政策兑现综合服务平台(http://zcdx.gdd.gov.cn),按照办事指南要求申请事项预审。预审通过后,带齐纸质材料到“政策兑现”窗口递交,正式提出申请;“政策兑现”窗口按照办事指南要求予以收件。
(二)区政策研究室对申请材料进行形式审核,形式审核通过即正式受理后,转业务主管部门进行实质审核;对于形式审核未通过或需要补正申请材料的,5个工作日内通知申请人。
(三)业务主管部门进行实质审核并作出审核决定。
(四)实质审核通过的,申请人登录黄埔兑现通—政策兑现综合服务平台在线办理资金拨付手续。
(五)业务主管部门办理资金核拨手续。
(六)区财政国库集中支付中心办理资金拨付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