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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关于2023年申报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软件企业核查结果的公示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新时期促进集成电路产业和软件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国发〔2020〕8号)文件精神,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 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10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 发展改革委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促进集成电路产业和软件产业高质量发展企业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发展改革委 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2020年第45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 发展改革委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软件和集成电路产业企业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6〕49号)等有关规定,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转请我厅核查的企业名单和资料,我厅组织开展了2023年广东省(不含广州、深圳)申报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软件企业核查工作。
经资料核查和现场抽查,共有31家企业符合条件,现公示如下:
现将上述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3年11月9日—2023年11月15日,共7天。对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厅(信息化与软件服务业处)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单位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
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3年11月8日
(联系人:潘志斌,电话:020-831333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