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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2023年第十五期科技成果登记公示

发表于:2023-11-14 关注 

  广州市2023年第十五期科技成果登记公示

 

  根据国家《科技成果登记办法》有关规定,我局受理了“P-糖蛋白信号通路介导异氟醚神经毒性作用的Aβ转运清除机制”等29个科技成果登记项目。经审核,均符合科技成果登记要求,从即日起予以公示,公示期为30天。

  在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可以向广州市科学技术局提出书面异议(受理地址:广州市府前路1号市府大院4号楼东座807室。联系电话:020-83124195;传真:020-83124165。邮政编码:510032)。个人提出异议的,应当在书面异议材料上签署本人真实姓名,并注明联系方式;单位提出异议的,应当在书面异议材料上加盖单位公章,并注明联系人和联系方式。凡未按上述要求提供相关材料的,我局将不予受理。

  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我局将按程序予以登记并发放成果登记证书。证书领取方式:项目负责人账号、密码登录广州市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http://sop.gzsi.gov.cn)下载打印。

 

  广州市科学技术局

  2023年11月10日

  (成果转化与区域创新处联系人:袁旖宁、钟清贤,联系电话:83491782、831241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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