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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南沙经济技术开发区关于延续实施穗南开科规字〔2022〕2号文件的通知

发表于:2023-12-07 关注 

  广州南沙经济技术开发区关于延续实施穗南开科规字〔2022〕2号文件的通知

  穗南开科规字〔2023〕2号

 

各镇(街),开发区(区)各部门,驻区各单位:

  《广州南沙经济技术开发区科学技术局关于印发南沙元宇宙产业先导示范区入驻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穗南开科规字〔2022〕2号)已按程序进行延期,有效期延长至2024年12月20日。

  特此通知。

  广州南沙经济技术开发区科学技术局

  2023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