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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动广州市农村科技特派员积极参加广州农业科技之星大赛的通知

发表于:2023-12-07 关注 

  关于发动广州市农村科技特派员积极参加广州农业科技之星大赛的通知

 

各高校、科研院所、各区科技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推动实施“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促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深入推进实施科技特派员制度,充分发挥农村科技特派员对科技成果入乡转化的推动作用和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科技支撑作用,营造特派员服务乡村、振兴乡村的良好社会氛围,由市科技局、市农业农村局、市科协指导,广州产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和广州市科技进步基金会联合主办,广州生产力促进中心有限公司承办,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州中心支公司、广州市从化区华隆荔枝产业研究院、各区科技主管部门协办的广州农业科技之星大赛将于近期举行。为鼓励引导社会各方面的广泛关注支持,现就大赛组织发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赛对象

  广州市农村科技特派员专家库在库专家。

 

  二、大赛目标

  从符合条件的农村科技特派员中,评选产生50名广州农业科技之星,并从中决出一等奖3名、二等奖7名、三等奖10名,通过网络投票评选出20名“我喜爱的优秀特派员”,给予相应奖金激励;引导社会各界关注和支持农村科技特派员工作,鼓励广大农业科技工作者积极响应号召,踊跃奔赴农业农村一线,扎根基层、勇于创新、乐于奉献,为农业科技创新创业和乡村振兴作出重要贡献。

 

  三、参赛要求

  (一)自愿参赛原则。广州市农村科技特派员专家库在库专家,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均可参加:

  1. 2018年以来作为项目负责人承担广州市各类科技计划农业领域项目,并在服务农业经营主体方面取得较好成效;

  2. 2018年以来赴广州涉农区或广州对口科技合作地区(广东省梅州市、清远市、湛江市,以及贵州省安顺市、毕节市、黔南州,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福建省龙岩市,新疆喀什疏附县,西藏林芝市)开展科技服务或科技合作,并在推动帮扶当地农业科技创新或脱贫攻坚、乡村振兴方面取得较好成效。

  (二)同一参赛年度,参赛人只能依托同一单位参赛,服务对象须为独立法人。

  (三)2018年以来广州市各类科技计划农业领域立项项目非项目负责人不能以该项目服务内容参与本次比赛。

  (四)参赛单位、服务对象以及参赛人员未在科技违规、科研失信等有关惩戒期内,不存在行贿犯罪记录。

  (五)参赛人与派出单位存在科技成果转化关系的,派出单位和服务对象可一致。须提供技术许可合同、技术转让合同或技术入股合同等佐证材料。

 

  四、大赛安排

  大赛流程分为报名、初赛、网络投票、决赛等环节。符合参赛条件的农村科技特派员可于2023年12月18日17时前登录“广州农业科技之星大赛服务系统”( https://apply.gzpc.org.cn),按照要求完整、准确、真实地填报参赛相关信息,并对所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大赛进展情况请关注微信公众号“广州生产力促进中心”。

  系统开放时间为:2023年12月7日—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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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州生产力促进中心”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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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州农业科技之星大赛服务系统

  报名步骤

  步骤一:登录服务系统——填写报名信息——下载电子报名表——派出单位填写意见——派出单位盖章——扫描盖章报名表——上传至服务系统。

  步骤二:在服务系统上下载《广州市农村科技特派员服务成效介绍(参考模板)》(word格式),根据实际情况描述2018—2023年期间的科技服务内容,重点体现科技帮扶农业产业发展和农户脱贫致富的情况,凝练经验做法和工作模式,再以WORD格式上传至服务系统。

  步骤三:在服务系统上下载《广州市农村科技特派员服务评价表》(word格式)——参赛特派员联系服务对象填写——扫描上传至服务系统。

  完成以上三个步骤并在线提交,即完成参赛报名流程。

  五、赛事奖励

  (一)入选广州农业科技之星可获得由大赛组委会颁发的荣誉证书。

  (二)资金设置分别为一等奖2万元、二等奖1万元、三等奖0.5万元、“我喜爱的优秀特派员”奖项0.1万元。

  (三)优先推荐“广州农业科技之星”申报下一年度广州市科技主管部门或农业主管部门农业领域方向项目。

  (四)组委会将组织相关媒体对“广州农业科技之星”进行专题宣传。

  (五)以创业内容参赛并获得三等奖以上的特派员,将有机会获得创业基金支持,也可由组委会向相关部门推荐参加创业大赛。

 

  广州市科学技术局 广州市农业农村局

  广州市科学技术协会

  2023年12月6日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大赛组委会,吴蕾,83491553;市科技局,刘晓辉,831240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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