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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年东莞市促进开放型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开拓国际市场专项—乌兹别克斯坦项目)初审结果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3-12-12 浏览量:192 收藏

具体信息

  • 发布部门 :
      商务部门
  • 项目类型 :
      商贸业/电子商务/交通/现代物流
  • 扶持方式 :
      事后补助

公示原文

  关于2023年东莞市促进开放型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开拓国际市场专项—乌兹别克斯坦项目)初审结果的公示

  

各有关单位:

  根据《东莞市商务局关于印发〈东莞市促进开放型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东商务〔2022〕137号)和《2023年东莞市促进开放型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申报指南》等文件精神,我局对2023年东莞市促进开放型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开拓国际市场专项—乌兹别克斯坦项目)进行了初审,涉及企业单位共计11家,现将初审结果(见附件)予以公示。公示期满,将进入复审阶段。公示期间,任何单位或个人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可通过书面署名方式向东莞市商务局(市外商投资促进中心)反映。

  公示时间:2023年12月12日至2023年12月17日

  地址:东莞市南城街道莞太路33号7楼市外商投资促进中心

  电话:0769-22808226

  

  东莞市商务局

  2023年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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