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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关于开展2023年度广州市拍卖企业年度核查工作的通知

发表于:2024-03-08 关注 

  广东省关于开展2023年度广州市拍卖企业年度核查工作的通知

 

广州市各拍卖企业:

  为进一步规范拍卖行为,促进拍卖业健康、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和《拍卖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就开展2023年度拍卖企业年度核查工作通知如下:

  一、核查对象

  注册地在广州市、经批准已于2023年12月31日前取得从事拍卖业务许可,并持有《拍卖经营批准证书》的企业及其分公司(以下简称拍卖企业)。

 

  二、核查内容

  (一)核查拍卖企业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和《拍卖管理办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等情况,重点核查有否按规定办理变更手续;有无存在擅自出租、转让拍卖企业经营资格情况;拍卖师聘用情况。

  (二)核查拍卖企业经营情况。

  (三)核查拍卖企业报送经营月报情况,是否按时、准确在《全国拍卖行业管理信息系统》填报相关数据。

 

  三、报送时间

  在3月7日-3月31日期间,请各拍卖企业完成在线系统填报及纸质资料报送。

 

  四、在线系统填报要求

  各拍卖企业自行登录“广东省拍卖企业年度报告在线填报系统”企业端(http://pmhc.gdaa.cn),按系统提示进行填报,提交后打印系统自动生成的附表1、附表2。

 

  五、纸质材料报送地址及要求

  各拍卖企业提交以下纸质材料并装订成册(封面及目录参照附件3):

  (一)企业年度核查基本信息表(附表1);

  (二)2023年拍卖企业经营统计报表(附表2);

  (三)《拍卖经营批准证书》正、副本复印件;

  (四)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五)拍卖师资格证书复印件及中拍协网站企业注册拍卖师列表截图;

  (六)2023年度企业会计报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复印件;

  (七)全国拍卖行业管理平台企业2023年度月报填报情况一览表截图。

  各拍卖企业将以上纸质材料(加改公章,一式一份),连同《拍卖经营批准证书》正、副本原件,送广东省拍卖业协会广州工作委员会(地址:广州市水荫路2号恒鑫大厦西座903室)。

 

  六、核查程序

  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实施一批省级权责清单事项的决定》(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270号),我厅将委托广州市商务局(会同省拍卖业协会广州工作委员会)对该辖区内拍卖企业年度核查材料进行核查,确定核查结果在广州市商务局网站公示,经公示无异议,通报核查结果。

  特此通知。

 

  广东省商务厅

  2024年3月7日

  (协会联系人:温国健,电话:13580458557,87396212-8008;广州市商务局联系人:谭文伟,电话:813053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