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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第十一批广州市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名单的通知
各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博士后管理部门),市直有关单位:
根据《广州市贯彻落实〈关于加快新时代博士和博士后人才创新发展的若干意见〉的实施意见》(穗组通〔2019〕42号)《广州市博士后管理服务工作实施办法》(穗人社规字〔2019〕8号),经单位申报、主管部门审核、专家评审、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核准和公示,现将第十一批广州市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名单予以公布(详见附件),并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加强招收培养,推动科技创新
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是引进培养博士后青年创新人才的重要平台。各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要加强与高校、科研院所的产学研合作,按照相关规定委托博士后科研流动站招收培养适应广州高质量发展所需的博士后人才,为博士后人员提供良好的科研和生活条件,大力支持博士后人员开展科技创新、参加创新创业大赛、推动科技成果转化,加快培养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青年科技人才后备军,进一步发挥博士后制度在推动企业创新和科技进步中的重要作用。
二、强化主体责任,完善基地建设
设立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的单位是对博士后人员进行管理的责任主体,要认真学习和落实国家、省、市博士后工作相关政策,制定本单位博士后工作具体管理办法,明确专门的管理机构,安排专人负责博士后日常管理服务工作。各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要主动配合各级博士后管理部门的管理,及时做好博士后进出退站备查以及相关资助等申领工作,每年于12月1日前向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报送本年度博士后工作情况。各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在招收1名以上博士后人员进站半年后,可按照《广州市博士后管理服务工作实施办法》(穗人社规字〔2019〕8号)相关规定向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申请新设站(基地)资助。
三、严格规范管理,加强指导服务
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实行动态管理和定期评估,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定期组织开展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评估工作,对制度健全、管理规范、成绩突出的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择优推荐申报设立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各区博士后管理部门要履行好属地管理责任,加强对本区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的指导、监督、管理和服务,认真落实相关政策,及时帮助基地解决建设和运行中的困难和问题。
特此通知。
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3月29日
(承办处室: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联系人:夏冰,联系电话:020-837247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