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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延长惠州市2024年度省级知识产权(保护类)专项资金部分项目申报期限的通知

发表于:2024-06-11 关注 

  关于延长惠州市2024年度省级知识产权(保护类)专项资金部分项目申报期限的通知

 

各县(区)市场监管局、各相关单位:

  为继续做好2024年度省级知识产权(保护类)专项资金项目的申报工作,根据项目申报进度,经研究决定,延长本年度省级知识产权(保护类)专项资金部分项目的申报期限,涉及项目为:专题二:《知识产权纠纷行政裁决能力提升项目》和专题八:《地理标志产品培育及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项目》。

  上述项目申报截止时间由2024年6月5日17时延长至2024年6月12日17时,其他要求不变。

  特此通知。

  惠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

  2024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