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通知公告 广州市关于2025 年省级促进开放型经济发展水平提升专项资金促进国际经济合作外经贸运行监测分析事项项目拟安排项目计划的公示
广州市关于2025 年省级促进开放型经济发展水平提升专项资金促进国际经济合作外经贸运行监测分析事项项目拟安排项目计划的公示
为加强财政专项资金管理,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修订)的通知》 (粤府〔2023〕34号)、《广东省商务厅关于下达2025年省级促进开放型经济发展水平提升专项资金(促进国际经济合作-外经贸运行监测分析事项)项目计划的通知》(粤商务综函〔2025〕2号)等规定,现将拟安排项目计划予以公示。
一、公示时间:2025年2月11日至2月18日。
二、咨询反映:对外贸易发展处,张先生/詹女士,电话:81329861、88902120,邮寄地址:广州越秀区东风西路158号国际经贸大厦1218室。
三、有关要求:若对公示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方式向广州市商务局反映情况。反映情况应具体详实,坚持实事求是原则,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需签署本人真实姓名,并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具体联系方式以便核查。凡匿名或假冒他人反映问题的,未提供明确的可查证线索,或逾期提出异议与提供证据材料的,将不予受理。
公示的拟安排项目不是最终下达计划,不作为相关单位获得资金扶持的依据,具体项目计划以广州市商务局最终下达通知为准。
广州市商务局
2025年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