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科技项目  天河区标准化战略专项资金资助

申报已结束天河区标准化战略专项资金资助

发布时间:2019-08-16 浏览量:354 收藏

具体信息

  • 发布部门 :
      市场监督部门
  • 申报日期 : 2019-08-16/2019-08-31
  • 项目类型 :
      知识产权/知识产权金融
  • 扶持方式 :
      事后补助

具体扶持方式

  《天河区标准化战略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第七条 专项资金的资助范围及额度按照下列标准确定:

  (一)主导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含地方技术规范)制修订的,按相应类别一次性资助30万、15万、10万、5万元。

  (二)主导团体标准制修订的,一次性资助3万元。

  (三)承担国际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处工作资助30万元,分技术委员会秘书处工作资助20万元;承担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处工作资助15万元,分技术委员会秘书处工作资助10万元;承担广东省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处工作资助5万元,分技术委员会秘书处工作资助3万元。

  (四)承担国家级标准化示范试点项目资助20万元,省级标准化示范试点项目资助10万元,市级标准化示范试点项目资助5万元。

  (五)通过“标准化良好行为”AAAA级确认的企业一次性资助3万元。

  (六)采用国际标准或国外先进标准,并获得“采用国际标准产品认可证书”,每项资助5000元。

  (七)承担区市场和质量监管局批准立项的标准化研究项目,每项资助10万元。

  同一个单位每年所获天河区级标准化资助资金总额不得超过80万元。

扶持领域

  项目范围

  符合《办法》第7条、第8条规定的标准制修订项目(含团体标准)、承担各级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处工作、开展标准化示范(试点)建设、开展标准化良好行为AAAA级企业创建、采用国际标准或国外先进标准、承担区级标准化研究项目等活动。


  时间范围

  2017年8月16日至2019年8月16日期间完成或发布,且未获得天河区政府其他部门同类性质的资助项目。


具体申报条件

  申请条件

  申请资助的单位和项目应符合《天河区标准化战略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的有关规定。

  第六条 专项资金应鼓励先进标准与产业发展、城市管理的融合,并遵循公平公正、规范管理、专款专用、突出绩效的原则:

  (一)有利于实现科技成果产业化,提升我区产品和服务在国内外的影响力,提升城市的综合竞争力。

  (二)有利于推动我区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服务我区科技创新产业和现代服务业的发展。

  (三)有利于保护人体健康、促进节能降耗、提高资源循环利用效率、环境保护、提升安全生产水平、促进和谐社会建设等。

  (四)有利于率先实行符合国际惯例的质量、安全、环境、技术、劳工等标准。

申报材料

  申报单位应向区市场和质量监管局提交下列申报材料:

  (一)基本材料

  1、天河区实施标准化战略专项资金申请表;

  2、营业执照、法人登记证或主管部门批准成立的文件(验原件,收复印件);

  3、申报单位出具的项目绩效情况自评报告;

  4、企业上一年度的纳税证明材料(税务部门出具的证明)(验原件,收复印件)

  5、受理、审查部门要求补充的其他材料。

  (二)根据申报项目还应提交的其他材料

  1、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含地方技术规范)制修订项目申报:标准发布正式文本;反映标准真实性、有效性及申报单位信息的查新报告。

  2、团体标准制修订项目申报:标准发布正式文本及编制说明,团体的法人资格,团体标准信息平台公开的证明材料。

  3、承担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处项目申报: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批准成立文件。

  4、开展标准化示范(试点)建设项目申报:示范(试点)建设批准立项、建设方案及验收材料。

  5、采用国际标准或国外先进标准项目申报:采用国际标准产品认可证书。

  6、开展标准化良好行为企业创建并获得AAAA级的项目申报:标准化良好行为证书。

  7、标准化研究项目申报:项目批准立项文件。

申报时间

  申报材料请于2019年8月31日前递交至天河区市场监管局标准化科(地址:天河区珠江新城海月路407号211室),同时将电子版发至邮箱thjbzhk@163.com,逾期不予受理。经书面审核后,需要补充资料的,请在15个工作日内提交,逾期未提交视为不符合申报条件。


联系方式

  联系人:石剑、郑泽培,联系电话38839622,邮箱:thjbzhk@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