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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已结束南沙区防治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科技应急攻关项目配套奖励

发布时间:2020-03-27 浏览量:374 收藏

具体信息

  • 发布部门 :
      科学技术部门
  • 申报日期 : 2020-03-16/2020-12-31
  • 项目类型 :
      科技创新,生物医药
  • 扶持方式 :
      奖励

具体扶持方式

  对获得国家级、省级、市级防治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科技攻关应急立项的团队,分别给予100%(累计最高500万元)、70%(累计最高300万元)、50%(累计最高200万元)的资金配套奖励。


具体申报条件

  1.申报单位注册地、税务征管、统计关系在广州市南沙区范围内,主要办公和科研场所设在南沙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健全的财务制度、实行独立核算。

  2.申报单位获得上级科技部门立项的2020年度防治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科技应急攻关项目,且须为项目第一承担单位。

  3.申报单位于2020年度获得上级财政经费。

  4.同一项目获多个不同部门立项支持的,项目配套经费按就高不重复的原则给予配套奖励。

  5.获得此次配套的,不再重复享受《广州南沙新区(自贸片区)促进科技创新产业发展扶持办法》第七条科技计划项目奖励。


申报材料

  1.2020年度南沙区防治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科技应急攻关项目配套申请表(附件3,原件,加盖公章)。

  2.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3.法定(授权)代表人签署的承诺书(附件4,原件,加盖公章)。

  4.若承诺书是授权代表人签署的,须另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以及授权代表人和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加盖公章,核授权代表人身份证原件)。

  5.上级科技部门的项目立项文件、2020年度项目财政资金到账单,若有合同书/任务书请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6.申报单位的基本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申请材料一式一份,须按封面(附件1)、目录(附件2)、材料1-6项的顺序,A4纸正反面打印/复印,装订成册。

申报时间

  在政策有效期内(2020年3月16日至12月31日),申报单位均可登录南沙区企业综合服务平台(https://qiye.gzns.gov.cn)提出申请。

申报流程

  1.机构申报。申请人在南沙区企业综合服务平台(https://qiye.gzns.gov.cn)进行注册。申请人在政策兑现系统注册通过后,按要求将填写好的整套申请材料扫描上传系统申请预审。预审通过后,申请人将整套纸质申请材料(一式一份)提交至政策兑现窗口。政策兑现窗口负责形式审查,符合条件且提交的申请资料齐全的,予以受理,并移交行业主管部门;符合条件但材料不齐全的,一次性告知限期补正材料;不符合条件的,不予受理。

  2.核查和审定。区科技行政主管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核查,并提请分管区领导主持召开的政策兑现专题会对支持对象的扶持配套奖励资金进行最终审定。

  3.公示与拨付配套奖励资金。区科技行政主管部门将通过审定的配套奖励资金安排方案在南沙区企业综合服务平台和南沙官方网站上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区科技行政主管部门向区财政局申请拨付扶持配套奖励资金,提供对企业配套奖励金额的审批文件,并按《广州南沙本级部门预算支出管理办法》规定程序申请办理。

  公示有异议的,由区科技行政主管部门重审,重审认定异议内容属实的,不予支持,区科技行政主管部门需在认定异议属实后的5个工作日内将有关情况反馈给申请单位。经调查异议内容不实的,由评审小组审议后同下一批次配套奖励支持项目一起公告。

  4.事后抽查。区科技行政主管部门应会同统计、市场监管部门,分别对申报单位注册情况、在地统计开展情况进行抽查。协议有效期内注册地搬离南沙和统计归属权不属于南沙的,应追缴相关配套奖励资金。

联系方式

  联系人:梁先生、吴小姐

  联系电话:020-39910598、020-390534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