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科技项目 佛山高新区前沿技术应用场景试点示范项目认定
发布时间:2021-08-09 浏览量:359 收藏
对获得前沿技术应用场景试点示范项目认定的企事业单位,按照固定资产投资(统计要求依据《固定资产投资统计报表制度(2021)》)的20%比例给予一次性后补助,最高额度不超过100万元。
围绕佛山高新区产业数字化发展需求,促进前沿技术与制造业深度融合,支持区内企业应用生物技术、信息技术、新材料技术、先进制造技术、先进能源技术、激光技术等前沿技术落地应用提供的技术实验项目,加快前沿技术落地,实现产业化应用。
(一)申报单位必须是在佛山高新区范围内依法设立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纳入火炬统计的单位,信用记录良好。
(二)鼓励以企业为主体,产学研结合,联合相关优势单位组成联合体进行申报,联合体需要明确申报单位与合作单位,申报单位应与合作单位签订联合申报分工合作协议。
(三)申报单位研发能力强,应具备独立的技术、产品研发团队和必要的研发条件或生产设备、设施、场所,拥有对应领域自主研发的发明专利不少于2项,上一年度企业研发费用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不低于3%;申报示范项目建设所涉及全部或部分产品须为申报单位研发生产。
(四)申报示范项目应为在建项目,且相关技术为对应领域前沿技术(不包括企业单纯技术改造、信息化建设或电商平台)。
(五)同一单位原则上只能申报一个项目。
项目负责人、申报单位、合作单位或申报项目存在以下情况的,终止其申报资格:
1.在佛山高新区财政专项资金审计、检查过程中发现重大违规行为的;
2.同一项目通过变换课题名称等方式进行多头申报的;
3.已列入2020年度佛山高新区前沿技术应用场景试点示范项目认定名单的项目不可重复申报(名单详见附件1);
4.近三年内发生重大安全事故、重大环境污染事故、有偷税漏税等违法违规情形。
各申报单位须对申报材料的真实可靠性负责,以下申报材料除《2021年佛山高新区前沿技术应用场景试点示范项目申报书》外,均需在佛山扶持通系统扫描上传。经园区管理局、第三方评审机构在线审核通过后,打印装订成册,一式叁份(封面加盖申报单位公章,整本材料加盖骑缝章,若为联合体申报,联合体各方均需加盖骑缝章),提交至所属园区管理局,具体要求如下:
(一)《2021年佛山高新区前沿技术应用场景试点示范项目申报书》(附件2,申报单位在线填写,通过形式审查后系统自动生成,请自行打印,提交纸质材料时一并提交);
(二)申报单位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的副本扫描件,三证合一的企业只需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即可(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若为联合体申报,申报单位和合作单位均需提供);
(三)申报单位与合作单位联合申报分工合作协议(仅联合体申报需填写,协议须加盖申报单位和合作单位公章);
(四)申报单位2020年财务审计报告(审计报告需整本上传,并在利润表当页加盖单位公章);
(五)申报单位2020年度研发费用证明材料(每页加盖企业公章,如年度审计报告包含研发费用相关材料,可不重复提供);
(六)对应领域自主研发的发明专利证书(不少于2项,加盖单位公章);
(七)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或项目组成员相关材料(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社保证明、职称及职务材料等);
(八)项目专项审计报告(由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并加盖其公章,加盖单位公章,必须包含固定资产投资额);
(九)项目投资的合同、发票等相关材料;
(十)项目支出预算材料(加盖牵头单位公章);
(十一)前沿技术应用示范推广效果材料;
(十二)申报单位认为有利于参评的其他相关材料(如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科学技术成果鉴定证书、各类获奖证书、列入国家计划文件或证书等);
(十三)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附件3);
(十四)佛山高新区项目申报单位信息采集表(附件4,加盖单位公章);
(十五)承诺书(附件5,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签章)。
申报时间为8月6日至8月29日
(一)网上注册。申报企业到佛山扶持通网站申请注册账号,系统地址https://fsfczj.foshan.gov.cn,已有账号的申报企业直接登录系统。
(二)系统填报。登录系统查找主管部门为“佛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的项目申报,根据系统提示填写申报表、上传相关证明材料和附件(电子版)。申报时间为8月6日至8月29日。
(三)线上审核。各园管理局对辖区内企业填报信息及材料进行初步审查,并将材料完整、符合基本条件的企业进行线上推荐。佛山高新区管委会组织第三方服务机构对企业提交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审查内容包括:申报材料的完整性、企业是否符合认定条件等。各园管理局审核时间为8月6日至9月2日;第三方服务机构审核时间为8月6日至9月6日。
(四)提交纸质材料。通过形式审查后,企业将申报材料按照申报材料清单顺序,于9月10日17:00点前,递交纸质材料。纸质材料提交要求为:整本胶装,封面加盖企业公章,整本材料加盖骑缝章,一式叁份(若为联合体申报,联合体各方均需加盖骑缝章)。纸质材料提交至所属园区管理局,各园管理局于9月14日17:00点前填写书面审核意见并加盖公章后,集中提交至佛山高新区管委会科技创新局。如受疫情发生以及防控疫情应急措施等影响,提交时间将另行通知。
1.佛山高新区管委会
联系人:禤文杰,联系电话:0757-86683802
联系地址: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南海大学城万锦路2号佛山高新区管委会A220室
2.佛山高新区禅城园管理局
联系人:郑淑仪,联系电话:0757-82137356
张春卫,联系电话:0757-82137107
联系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张槎一路115号华南创谷11号楼8楼806、803室(张槎行政服务中心楼上)
3.佛山高新区南海园管理局
联系人:唐伟,联系电话:0757-86316625
联系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南六路4号503室
4.佛山高新区顺德园管理局
联系人:梁豪文,联系电话:0757-26362863
联系地址:佛山市顺德区杏坛镇德富路68号4号楼5层
5.佛山高新区高明园管理局
联系人:麦正道,联系电话:0757-88689951
联系地址:佛山市高明区怡乐路130号七楼科技创新部
6.佛山高新区三水园管理局
联系人:邹紫君,联系电话:0757-87392592
联系地址:佛山市三水区乐平镇府前路一号1号楼206室
7.第三方咨询机构
联系人:杨工:020-28065404
陈工:020-280654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