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科技项目  广州市黄埔区广州开发区鼓励“云”交易扶持

申报已结束广州市黄埔区广州开发区鼓励“云”交易扶持

发布时间:2022-06-08 浏览量:170 收藏

具体信息

  • 发布部门 :
      其他部门
  • 申报日期 : 2024-05-06/2024-05-10
  • 项目类型 :
      商贸业/电子商务/交通/现代物流
  • 扶持方式 :
      事后补助

具体扶持方式

  对运用“云展示”、“云对接”、“云洽谈”、“云签约”新模式组织线上线下产品供需信息发布对接会开拓国内市场的企业,且通过上述方式交易额年度累计1000万元以上的,按交易额的1‰给予扶持,每家企业每年最高5万元扶持。


具体申报条件

  (一)注册登记地、税务征管关系及统计关系在黄埔区、广州开发区及其受托管理和下辖园区(以下简称本区)范围内,有健全财务制度、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视同法人单位)、独立核算的统计达到规模(限额)以上企业。

  (二)运用“云展示”、“云对接”、“云洽谈”、“云签约”新模式组织线上线下产品供需信息发布对接会开拓国内市场,且通过上述方式交易额年度累计1000万元以上的企业。

  (三)满足上述条件(一)(二)的企业应到区贸促会报告。

  备注:

  (一)“云展示、云对接、云洽谈、云签约”模式,是以云计算为技术基础开展的商业展示、对接、洽谈、签约。

  (二)交易额是指企业通过“云展示”、“云对接”、“云洽谈”、“云签约”新模式与客户交易的产品金额。


申报材料

  以下材料一式一份,用A4纸分别装订成册并骑缝加盖单位公章,在办理申请审批时提供,除《广州开发区政策兑现事项材料清单》外,其他申请材料需在政策兑现服务信息系统中扫描上传:

  1.《广州开发区政策兑现事项材料清单》(该清单在政策兑现服务信息系统预审通过后系统自动生成,请自行打印,并在提交纸质材料时一并提交,经办人签名);

  2.《鼓励“云”交易扶持事项申请表》(原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若授权代理人签字的,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一照一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4.承诺书(原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若授权代理人签字的,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5.产品交易合同(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6.产品交易发票(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7.告知函(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8.统计关系证明材料(进入国家统计局一套表系统打印扶持年度的“调查单位基本情况表”及“财务状况表”,并加盖单位公章);

  9.纳税证明材料(进入网上税局打印“税收完税证明”并加盖单位公章)。

  实质审核通过后,登录政策兑现服务信息系统在线办理资金拨付申请:

  1.《收款确认函》(加盖单位公章并扫描上传原件的彩色扫描件。上传《收款确认函》之前,请务必确认系统中的单位名称及银行账户等信息准确无误)。

  2.若单位信息有变更的,需及时修改系统资料信息,并上传《工商变更登记备案通知书》、银行基本户《开户许可证》(已加盖单位公章及财务章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表”)等原件的彩色扫描件。


申报时间

  2024年5月6日-5月10日下午17:00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