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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已结束海珠区促进游戏产业健康发展奖励扶持项目

发布时间:2024-02-04 浏览量:40 收藏

具体信息

  • 发布部门 :
      工业和信息化部门
  • 申报日期 : 2024-02-02/2024-02-29
  • 项目类型 :
      人才类,租金/展会/制定标准补贴
  • 扶持方式 :
      事后补助,人才补贴

具体扶持方式

  【研发创新奖励】

  支持游戏原创精品研发。鼓励游戏类企业持续开展技术创新,提升原创产品研制水平。对上年度在本区开发、上线运营原创游戏类产品或开发共性技术平台、游戏引擎研发平台、智能设备研发的企业,按照该产品或项目研发投资金额10%予以奖励,最高不超过50万元。其中获国际性知名奖项的原创游戏类产品,给予一次性最高不超过100万元的奖励,获国内知名奖项的原创游戏类产品,给予一次性最高不超过30万元的奖励。


  【人才奖励】

  对上一年度对海珠区发展综合效益100万元以上的游戏类企业,鼓励企业将在我区获得的奖励资金总额中50%以上的比例,用于企业重点人才补助。可按企业需要在扣除个人所得税后一次性划入其个人账户。奖励资金具体分配方案由企业自主确定。重点人才推荐实行企业承诺制,由企业推荐拟受奖励的重点人才和奖励方案,并对其资格条件负责。


  【人才引进扶持】

  吸引一批国际国内知名的游戏领域人才和优秀创新创业团队落户琶洲。上一年度对海珠区发展综合效益100万元以上的游戏类企业,可享受以下政策优惠:

  (一)给予企业1-2名人才引进补助名额,每引进一名经企业认定推荐的急需紧缺人才,给予企业该名人才在该企业年度税前收入20%的引进补助,人才推荐实行企业承诺制,由企业对人才的申报资格条件负责。

  (二)参照区总部企业政策办法统筹协调人才入户、子女入学等政策。


  【落户奖励】

  积极引进优质游戏类企业在琶洲试验区开展生态链布局,促进产业链上下游资源整合与集群发展。新落户的游戏类企业上一年度在本区营业收入5000万元以上且对海珠区发展综合效益100万元以上的,给予一次性10万元奖励。上述企业落户后第一、二、三个完整会计年度营业收入较上一年度增长20%以上的,在对应年度分别给予贡献奖,其中首年奖励30万元,第二、第三年奖励10万元。


  【载体招商奖励】

  入驻海珠区内商务楼宇、产业园区等招商载体的游戏类企业,当年度对本区发展综合效益较上一年度每增加100万元,给予载体运营方一次性1万元用于奖励载体招商团队,最高不超过50万元。


  【办公用房补助】

  对新迁入的且上一年度对海珠区发展综合效益100万元以上的游戏类企业,租用办公用房且自用的,自租用之日起,可按照如下标准连续24个月给予租金补助:

  (一)对租赁建筑面积在800平方米以上、1000平方米以下的,按20000元/月给予租金补助;

  (二)对租赁建筑面积在1000平方米以上、2000平方米以下的,按25000元/月给予租金补助;

  (三)对租赁建筑面积在2000平方米以上的,按30000元/月给予租金补助。


  【企业规模化发展奖励】

  上一年度对海珠区发展综合效益100万元以上的游戏类企业,按照如下标准给予贡献奖:

  企业年度主营业务收入同比增长高于20%且低于50%时,给予一次性奖励10万元;

  企业年度主营业务收入同比增长高于50%时,给予一次性奖励25万元。


  【活动扶持】

  引导企业、行业协会等社会组织、机构积极参与或举办游戏类行业活动。对在琶洲试验区辖内举办或承办具有行业影响力的重大国际性或全国性的电子竞技大赛、大型文化节、大型动漫节等活动,按照如下标准给予补助:

  (一)首届在琶洲试验区举办且每届展览面积均达到0.6万平方米以上的专业展会,或者从广州市以外移至本区举办且迁入后每届展览面积均达到1万平方米以上的专业展会,对在本区举办的前3届展会分别按场租的30%、20%、10%,给予展会经营方资金奖励,每届展会对应给予奖励最高不超过50万元。

  (二)在琶洲试验区内举办展览面积达到0.6万平方米以上的专业展会,境外企业实际参展面积占20%(含本数)至50%的,按展会场租的20%,给予展会经营方最高不超过20万元的一次性资金奖励;境外企业实际参展面积占50%以上的,按展会场租的30%,给予展会经营方最高不超过30万元的一次性资金奖励。同一企业每年获得本项奖励的总金额最高不超过30万元。

  (三)对在琶洲试验区内举办的奖金总额超过100万元的国际性、全国性赛事的主办方,按照奖金总额度的30%给予支持,支持金额最高不超过50万元。


  【荣誉贡献奖】

  鼓励游戏产业相关企业或机构积极参与推动海珠区游戏产业的发展,按照企业类型及对海珠区游戏产业发展的贡献程度,可授予海珠区游戏动漫标杆企业、海珠区游戏动漫产业优秀合作伙伴等称号。



具体申报条件

  本措施适用的对象是在海珠区从事原创游戏开发、游戏平台运营、动漫制作发行、电竞赛事运营等与游戏产业密切相关经营活动、组织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信用和经济效益良好的企业或社会组织。

申报材料

  (一)申请主体为企业或者组织机构的,均需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海珠区2022年度促进游戏产业健康发展奖励扶持项目申报书。

  2.企业营业执照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

  3.单位法定代表人、项目联系人的身份证件。

  4.单位三年内无违法违规行为的证明材料,包括企业信用核查报告(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并打印)(盖章,原件彩色扫描PDF格式上传)。

  5.海珠区促进游戏产业健康发展奖励扶持项目申报承诺书。

  (二)另需提供的证明资料

  1.申请第(一)项奖励的,提供本企业的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明细表、产品或研发项目研发支出辅助账及汇总表、游戏类作品,技术平台,智能设备的知识产权(作品登记证书或软件著作权或发明专利等)证明材料,其中获得国内、国际奖项的企业,需提供获得奖项的公示结果或牌匾、证书等证明材料。

  2.申请第(二)项奖励的,需提供人才有效身份证明,社保关系证明,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职称或工作经历的证明,任职合同及相关个人薪资证明材料,个人三年内无违法犯罪的证明文件,企业营收构成、完税证明等财务报表及证明材料。

  3.申请第(三)项奖励的,需提供完税证明、营业收入及增长率、营收构成等财务报表及证明材料。

  4.申请第(四)项奖励扶持的,需提供申报通知指定期限内,符合《措施》和本通知申报要求的游戏类企业名单、载体内游戏类企业营收构成、完税证明等财务报表及证明材料。

  5.申请第(五)项奖励扶持的,需提供企业营收构成、完税证明等财务报表及证明材料,办公用房租赁合同及登记备案、租金支付证明材料。

  6.申请第(六)项奖励扶持的,需提供企业完税证明、营业收入及增长率、营收构成等财务报表及证明材料。

  7.申请第(七)项奖励扶持的,需提供年度举办具有行业影响力的重大国际性或全国性的游戏类行业大型活动的清单及相关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活动照片、签到表、新闻报道等),活动场地租赁合同(需包含租赁面积,如未约定需提供其他证明)、租金支付证明、大型比赛奖金总额证明材料(包括对外公布的新闻报道等)。



申报时间

  2024年2月2日-2024年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