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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放申报中南沙鼓励工业企业扩大生产补贴——企业稳岗生产补贴

发布时间:2024-04-29 浏览量:14 收藏

具体信息

  • 发布部门 :
      工业和信息化部门
  • 申报日期 : 2024-05-06/2024-05-31
  • 项目类型 :
      其他方向
  • 扶持方式 :
      事后补助

具体扶持方式

  对2024年第一季度工业总产值在1亿元以上且同比增长12%以上的工业企业,2024年新入职且3月31日前稳定就业1个月以上、2个月以上的员工,分别按每人1000元、15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稳岗补贴。

具体申报条件

  1. 申报单位须是工商注册地、主管税务机关、统计关系在南沙区范围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实行独立核算的工业企业(不包括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2. 申报单位2024年第一季度工业总产值在1亿元以上且同比增长12%以上。

  3. 申报补贴员工为 2024 年新入职且3月31日前签订劳动合同,并依法连续缴纳1个月以上、2个月以上社会保险费的员工。

  4. 对从原企业离职并重新入职原企业的,重新入职企业时间与在原企业离职时间(以参保月份计算)相距不足2个月的员工,不予以本项补贴。



申报材料

  申请材料按顺序胶装,加盖公章及骑缝章,一式两份。

  1.《广州南沙强信心激活力促经济若干措施申报书》(附件1,原件,加盖公章);

  2.《支持企业稳岗生产补贴专题项目申请表》(附件2,原件,加盖公章);

  3.《支持企业稳岗生产补贴申报承诺书》(附件3,原件,加盖公章);

  4.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复印件,加盖公章);

  5-1.申报单位2023年第一季度和2024年第一季度《工业产销总值及主要产品产量》(B204-1表)(复印件,加盖公章)。

  5-2.若申报单位无2023年第一季度《工业产销总值及主要产品产量》(B204-1表),可提供2023年第一季度《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及其附表一(复印件,加盖税务部门公章和申报单位公章)。

  6.稳岗生产补贴员工清单(附件4),并按顺序附上员工劳动合同、广东省社会保险个人参保证明(附件5)(原件或复印件,员工签字,加盖公章)。


申报时间

  2024年5月6日-5月31日

申报流程

  (一)企业申报。

  申报单位请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https://www.gdzwfw.gov.cn/portal/v3/index)搜索“支持企业稳岗生产”查看申报条件及申报材料,向政策兑现窗口提交纸质申请材料。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负责形式审查,符合条件且提交的申请资料齐全的,予以受理,并移交行业主管部门;符合条件但材料不齐全的,一次性告知限期补正材料;不符合条件的,不予受理。

  (二)部门审查和审定。

  南沙区工信局会区有关部门对企业申报条件及材料进行审查,形成初步补贴方案,并提请评审小组审议。

  (三)公示与拨付奖励资金。

  1.评审小组审议同意后,南沙区工信局将审核通过的企业名单挂网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2.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南沙区工信局向区财政局申请拨付补贴资金。申报单位要第一时间将补贴资金直达一线人员,严禁挪用、非法侵占补贴资金。补贴资金引起的税收,由企业或个人按国家规定自行全额承担。如申报单位或个人弄虚作假骗取补贴资金的,应当追回已发放的补贴资金,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公示有异议的,由南沙区工信局组织有关部门重新核查,并提请评审小组审议后,将有关情况反馈给申报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