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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8年专利执行险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推进知识产权强市创建市工作,构建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引导企业充分运用专利制度和法律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实现专利维权风险社会化,降低企业知识产权维权成本,现决定开展2018年专利执行险,对专利保险保费进行补贴。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 投保的险种
专利执行保险,是以被保险人维权所发生的调查费用、法律费用为保险标的险种。
二、 投保补贴的对象
在厦门市行政区域内办理工商、税务登记的企事业单位。
三、 投保专利要求
投保专利应为有效发明专利,且未出现侵权诉讼纠纷。
四、 保费补贴标准
1、 对获国家、福建省专利奖的专利,获厦门市专利奖二等奖以上(含二等奖)专利,国家级知识产权示范、优势企业、市级知识产权示范企业的专利(不超过10件),投保缴交的保费予以全额补贴;
2、 其他专利保险补贴标准为投保专利缴交保费的60%;
3、 同一单位每年获得补贴资金不超过3万元。
五、 补贴的申报与审核
1、 专利保险实行一年一投,按年补贴。对在保险期间失效的专利不予以补贴。
2、 本年度9月份集中办理专利保险补贴,申请补贴资金截止时间为9月15日。起保日在9月15日后专利保险补贴申请延至次年受理,对9月15日前已起保而未申请补贴资金的专利保险保费以后年度不进行补贴。
3、 申报材料
1).厦门市专利保险补贴资金申请表;
2).单位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3).保单原件(备查)及复印件;
4).保险公司出具的保费发票原件(备查)、复印件;
申报材料一式一份,加盖申请单位公章。电子申报表及汇总表(附件2,附件3发送至联系人邮箱)
六、 其它事项
申报单位提供虚假材料骗取补贴资金的,将收回已补贴资金,取消申请专利保险补贴资格,并在三年内不能享受专利专项资金政策支持。
联系人:王婷、陈催城
联系方式:5077902、5115185
邮箱:3352843637@qq.com
地址:厦门市长青路191号劳动大厦西侧13楼1301
厦门市知识产权局
2018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