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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科学技术局关于组织申报2017年市科技重大项目的通知
各县(市)区、高新区科技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重点工作,集中力量解决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关键技术问题,促进科技成果的转化和产业化,提升我市自主创新能力和产业竞争力,现开展2017年市科技重大项目申报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和要求
(一)2017年市科技重大项目应按照“2017年市科技重大项目申报选题表”(见附件)所规定的选题方向范围和相关要求申报,目标任务应明确具体,体现项目创新性,预期技术指标应量化可考核,在项目完成时能形成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成果和产业化指标。
(二)牵头申报单位应符合下列条件:
工业类:2016年实际缴纳税收不低于100万元,收入1亿元以上的高新技术企业或收入2亿元以上的科技型企业。
农业类:市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申报单位必须以高校、科研院所为技术依托。
成果转化类:高新技术企业或创新型企业,申报单位必须与中科院海西院或清华大学合作
社发类:市属医疗卫生机构、科研院所、高新技术企业,鼓励科研院所与企业联合申报。
(三)项目牵头申报单位不得有到期未验收的省、市科技计划项目。
(四)项目负责人应为法定代表人,如法定代表人无法作为项目负责人,应书面委托企业其他负责人(总裁、总经理、技术总监等)作为项目负责人,并承诺对项目负有与法定代表人相同的权责。
(五)项目实施期限原则上为2年,自2017年10月至2019年10月。农业类、医疗卫生类项目可适当延长实施期限。
二、申报程序
(一)采取网上申报方式,申报单位可注册登陆福州市科技项目管理信息系统(网址:http://218.66.59.52)进行申报。申报单位按照本通知要求在线填报《福州市科技计划项目申请书》,并上传规定的附件。其他资料不上传,可与纸质申报材料同时报送。网上申报时间为2017年9月23日至10月18日。
(二)县(市)区科技管理部门对申请单位上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通过福州市科技计划信息管理系统进行网上推荐,推荐截止时间为10月23日。
(三)县(市)区科技管理部门于10月25日前将审核通过的申报材料纸质件一式两份统一报送福州市行政服务中心科技局窗口(福州市温泉公园路69号一楼)。
三、联系方式及其他事项
市科技重大项目实行科技报告制度,在项目实施中期和验收时须按要求呈交科技报告。
1、市行政服务中心科技局窗口联系人:
庄华城 电话:87833032
曾广森 电话:87833032
2、业务咨询联系人:
高新处 叶 巧 电话 83363411
农业处 赵 龙 电话:88030890
成果处 郑荣火 电话:83322832
社发处 王庆金 电话:83332971
丁可锋 电话:83338680
附件:2017年市科技重大项目申报选题表
福州市科学技术局
2017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