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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18年度苏北创业领军人才奖励的通知
苏北各设区市发展改革委:
根据苏北发展协调小组《苏北创业领军人才奖励实施办法(2016年修订版)》(苏北协调发〔2016〕4号)文件精神,为切实做好2018年度苏北创业领军人才奖励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原则
坚持“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群众公认、示范带动”原则,通过对苏北创业领军人才给予奖励,鼓励更多人才到苏北投资创业,促进苏北地区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二、奖励重点
支持在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现代农业等领域取得优异成绩,对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做出较大贡献,在行业内、群众中具有良好示范带动作用的创业领军型人才。突出申报人的“创业”业绩,重点支持在战略性新兴产业、地方主导(特色)产业发挥引领作用的人才,重点加强对民营企业、实体经济的鼓励。
三、申报步骤
(一)个人申报。申请人根据所在地发展改革部门要求,如实填写《苏北创业领军人才申报书》,报送必要的附件材料。
(二)设区市审查。苏北各设区市发展改革部门会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科技部门,对所属各地推荐的申报材料开展联合审查。审查后,由市发展改革部门报送请示,有关进展情况及时反馈申报单位。每个设区市申报名额不超过10名。
(三)组织评审。省苏北办根据文件要求,会同省科技厅、财政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对申报人进行初步审查、专家评审、现场核查,最终择优确定30名获奖推荐人,报苏北发展协调小组审定。审定结果经公示后,由苏北发展协调小组给予奖励。
四、有关要求
(一)广泛宣传发动。各地要通过当地官方网站等媒体,明确有关申报工作事项,宣传苏北创业领军人才奖励的重要意义,介绍往年获奖人员先进典型和事迹,扩大奖励工作的影响力和参与度,在当地营造浓厚的创业创新氛围。
(二)按照时限申报。各设区市认真组织申报和审查,并于2019年2月18日前在江苏政务服务网江苏省发展改革委“3698”服务平台完成网上报送(请示和申报书电子版)。
(三)做好信息公开。申报苏北创业领军人才奖励办事指南和有关资料在江苏政务服务网江苏省发展改革委“3698”服务平台查阅,工作信息在江苏省发展改革委官方网站发布。
江苏省苏北发展协调小组办公室
2019年元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