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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广州市加强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实施方案》的解读材料
一、制定背景及依据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努力在“四个走在全国前列”中当好排头兵,进一步加强我市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大幅提升原始创新能力和实力,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全面加强基础科学研究的若干意见》(国发〔2018〕4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印发的《关于加强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的若干意见》(粤府〔2018〕77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二、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分为总体思路与目标、主要任务和保障措施三部分,主要包括:
(一)总体思路与目标。计划通过一系列任务实施,着力实现前瞻性基础研究、引领性原始创新成果重大突破,提升关键核心技术、前沿引领技术、现代工程技术及颠覆性技术供给能力,提升全市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整体水平和国际影响力,基本建立基础科学研究新体系,形成开放合作新格局。
(二)主要任务。《实施方案》提出了大力推进一批高水平实验室建设、积极推进一批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落户、重点建设一批国际领先的重大科技创新平台、产学研协同突破一批重大关键技术难题、培养造就一批高水平基础研究团队、努力构建开放合作新格局、建立健全基础科学研究经费资助体系等七个方面的主要任务。
(三)保障措施。为保障方案实施,主要提出了四个保障措施,一是加强统筹协调,二是加大资金支持,三是强化科学决策,四是营造宽松环境。
三、政策创新点
一是对高水平实验室和重大创新平台建设提出了具体举措。加快推进广州再生医学与健康省实验室建设,积极推进南方海洋科学与工程省实验室建设,推动新建一批在穗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临床医学研究中心等国家级科技创新平台。到2022年力争筹建国家实验室1家、组建广东省实验室3家、建成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临床医学研究中心)25家以上。积极争取国家、省在我市布局更多国家、省级重大科技基础设施、重大科学装置、高水平研究平台。推进一批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落户,实现国家大科学装置零的突破。
二是提出基础研究人才培养及创新团队建设新举措。在前沿、新兴和交叉学科领域重点遴选10-20个活跃在国际学术前沿的高水平科学家和创新团队,采取长周期持续稳定滚动支持方式,培养一批在国际科学前沿和重大应用基础研究领域占有一席之地的高精尖科学家和创新团队。
三是提出了深度参与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及加强国际合作。大力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基础研究深度合作和人才交流,支持广州地区科研机构与港澳地区科研单位合作,联合开展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攻关,支持港澳地区高校科研机构与我市相关单位合作,共建粤港澳联合实验室或创新中心,支撑粤港澳大湾区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建设。加强基础科学研究国际开放合作,促进我市与国际学术界的一流研究机构建立长期合作关系。
四是提出建立健全基础科学研究经费资助体系。构建以高水平实验室建设为龙头,以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和创新平台为支撑,以国家、省、市联合基金和粤穗开放基金为引导,以基础研究重大创新团队建设为重点,以基础研究前沿自由探索为补充的基础科学研究支持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