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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下达2019年广州市商务发展专项资金电子商务与商贸物流事项电子商务(商贸流通领域)扶持项目和第六批广州市电子商务示范企业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5-27 浏览量:2337 收藏

具体信息

  • 发布部门 :
      商务部门
  • 项目类型 :
      商贸业/电子商务/交通/现代物流
  • 扶持方式 :
      事后补助

公示原文

  关于下达2019年广州市商务发展专项资金电子商务与商贸物流事项电子商务(商贸流通领域)扶持项目和第六批广州市电子商务示范企业的通知

  穗商务函〔2019〕781号

  

各有关区商务部门,各有关企业:

  根据《广州市商务发展专项资金电子商务与商贸物流事项实施细则》(穗商务电商函〔2018〕80号),现将2019年广州市商务发展专项资金电子商务与商贸物流事项电子商务(商贸流通领域)扶持项目和第六批广州市电子商务示范企业下达给你们(详见附件1),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有关企业请于5月27日(星期一)前,将直接拨付收款开户行和收款账号等信息报送市商务局(电子商务处)。各项目承担单位(资金支持方式为补助的)还需填写项目承担单位承诺书(详见附件2)一式1份,加盖单位公章后,同直接拨付收款开户行、收款账号等信息,一并报市商务局(电子商务处)。

  二、各有关企业收到扶持资金后,要严格执行现行财务会计制度规定,实行资金专账核算,做到专款专用,并自觉接受市商务局、区商务部门的监督检查。

  三、各有关区商务部门要认真做好下辖企业财政资金扶持项目的跟踪服务和监督管理工作。各扶持项目承担单位应严格按照项目申请报告推进项目实施工作,在收到通知3个月内,及时向各区商务部门申请验收(电商示范企业奖励不需验收)。各区商务部门具体负责组织项目验收工作,并及时将项目验收情况报市商务局(验收表和验收报告模板详见附件3、4)。市商务局将根据工作需要抽查项目验收。

  (联系人:徐健,电话:81097591)

 广州市商务局

  2019年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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