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申报通知  关于做好2020年省重点技术改造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申报已结束关于做好2020年省重点技术改造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12-17 浏览量:2079 收藏

具体信息

  • 发布部门 :
      工业和信息化部门
  • 申报日期 : 2019-12-04/2020-02-15
  • 项目类型 :
      技术改造,智能制造
  • 扶持方式 :
      事后补助,设备投入

具体申报条件

通知原文

  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做好2020年省重点技术改造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设区市工信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经发局,有关省属集团(控股)公司:

  为持续推进新一轮技术改造专项行动,加快传统产业改造提升、先进制造业创新发展,培育工业经济发展新动能,为实现高质量发展落实赶超提供有力支撑,经研究,决定组织实施2020年省重点技术改造项目。现就项目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方向

  (一)非《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中限制类和淘汰类项目

  (二)符合《福建省工业企业技术改造投资指导目录》(闽经信投资201770号)投资导向的项目。

  (三)重点组织实施以智能制造为主要方向,利用人工智能、5G、工业互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推动传统产业数字化、智能化、网络化等升级改造和“机器换工”项目;以智能、绿色、质量、安全等为重点,加速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新业态新模式融合应用项目;先进制造业重点领域产能扩张项目;工业强基工程领域关键核心技术突破和产业项目。

 

  二、项目条件

  (一)项目总投资3000万元及以上(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及工业强基工程领域项目总投资达1000万元及以上);其中,项目设备(含技术、软件,下同)投资1000万元以上(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及工业强基工程领域项目设备投资500万元以上)

  (二)项目应依据产业政策,取得备案或核准的审批手续,并处于开工在建阶段。

  (三)项目应为工业和信息化领域技术改造项目,且备案或核准性质为扩建、迁建、改建等投资类型。

  (四)项目应已填报纳入“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项目信息管理系统”

 

  三、申报要求

  (一)项目实施企业应提交材料:

  1.新增项目:《2020年福建省重点技术改造项目申报表》(以下简称《申报表》,附件1)、《2020年福建省重点技术改造项目申报汇总表》(以下简称《汇总表》,附件2)项目备案表或核准文件复印件(项目有变更的应附当地投资管理部门出具的备案/核准变更函)、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2.结转项目:2019年未全面投产的省重点技改项目,填报《汇总表》

  (二)设区市工信部门(含平潭,下同)、省属集团(控股)公司应提交材料:

  1.审核并汇总填报《汇总表》

  2.推荐上报的正式文件。

  (三)以上文件均含纸质件和电子版,《申报表》(A4格式)《汇总表》(A3格式)纸质件须统一电脑打印填报,纸质件均应加盖公章。

  (四)申报项目名称应与备案表或核准文件项目名称一致。(五)企业应一次性提交项目申报材料,申报截止日后,原则上该批次不再接受项目补报与材料补件。

 

  四、申报时间

  原则上每季度申报一次,首次申报截止时间为2020年2月15日,其余申报截止时间为每季度第一个月的15日前(即4月15日、7月15日、10月15日),特殊情况另行通知。


  五、其他事项

  (一)列入省重点技改项目的,优先推荐对接省企业技术改造投资基金融资,但与企业办理该项目规划许可、用地审批、环评等手续无关。

  (二)各设区市工信部门应组织所辖县(市、区)工信部门实地了解核实项目情况,并仔细阅研本文件及附件具体申报要求,做好申报资料的组织填报和初审工作,对未按要求填报,出现严重缺项、漏项的申报项目将暂缓审核。省属集团(控股)公司参照执行。

  联系人:黄闽

  联系电话:0591-87836830

  邮箱: jmtzigxt. fujian.gov.cn

  附件:1.2020年福建省重点技术改造项目申报表

         2.2020年福建省重点技术改造项目申报汇总表

 

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19年12月4日

历年申报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