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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十百千”转型升级创新专项实施方案的通知
豫政办〔2019〕11号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部门:
《河南省“十百千”转型升级创新专项实施方案》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9年1月22日
河南省“十百千”转型升级创新专项实施方案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调研指导河南时的重要讲话精神,把创新摆在发展全局的核心位置,进一步突出项目牵动、强化科技支撑、提升创新能力,激活高质量发展的第一动力,全力打好创新驱动发展牌,省政府决定启动实施河南省“十百千”转型升级创新专项。为确保“十百千”转型升级创新专项顺利实施,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总体思路。按照“目标导向、集成资源、重点突破、支撑发展”的要求,突出市场导向和产业化目标,围绕重点产业、聚焦重点环节、依托重点企业,瞄准颠覆性技术、紧盯前沿引领技术、突出关键共性技术、强化现代工程技术,上下结合、省市联动、部门协同,实施十项创新引领专项、百项创新示范专项、千项创新应用专项,加快核心技术突破,加速创新成果转化。通过专项实施,牵引带动“四个一批”(一批创新引领型企业、平台、人才、机构)提质增效,发展壮大若干具有核心竞争力和影响力的优势产业集群,推动产业转型升级。
(二)基本原则。
1.聚焦重点。围绕省委、省政府战略部署,紧盯我省优势主导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重大创新需求,结合地方特色优势,抓住产业创新发展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突破一批核心关键技术,带动产业向价值链高端攀升。
2.深化改革。突破体制机制障碍,顺应创新主体多元、活动多样、路径多变的新趋势,不断强化政府创新服务和政策支持,协同推进有利于科技创新的各项改革,形成多元参与、协同高效的创新服务体系,充分释放科技创新潜能。
3.统筹布局。尊重科技创新规律和产业发展规律,强化顶层设计、系统布局,以创新引领专项为树标提质的点、以创新示范专项为带动提效的线、以创新应用专项为整体提升的面,布点、连线、成面相结合,形成梯次部署、逐级提升、接续推进的专项实施体系。
4.目标导向。以提升优势主导产业核心竞争力、加快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为目标,着眼解决产业发展中的核心关键技术瓶颈,着力推动重大科技创新成果的示范推广应用,促进创新链与产业链、资金链、人才链有机融合,实现延链、补链、强链,推动产业竞争力显著提升。
5.协调联动。建立协调联动工作机制,充分调动各地、各部门的积极性,强化部门协同、省市联动,统筹配置创新资源,形成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各尽所能的推进合力。
(三)主要目标。到2020年,重点依托创新引领型企业、平台、人才、机构,分三个层级组织实施“十百千”转型升级创新专项,不断扩大高质量创新供给:
——省级层面部署实施10项左右创新引领专项,取得一批成效突出、带动力强、影响巨大的标志性成就。
——省市联动谋划实施100项左右创新示范专项,支撑主导优势产业提质增效,促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培育壮大。
——以市县为主体推动实施1000项左右创新应用专项,推动各地主导产业和特色产业转型升级。
实施期间,省市联动投入财政科技经费不低于15亿元,引导带动各类创新主体研发投入不低于100亿元,突破产业发展关键技术1000项以上,形成重大科技创新成果200项以上,新增发明专利1000项以上,实现新增产值约2000亿元,形成20个左右具有较强竞争力的产业集群。
二、组织实施
(一)坚持树标提质,实施十项创新引领专项。
1.基本思路。按照“聚焦重大、自上而下、重点突破、树标引领”的原则,围绕省委、省政府重大战略部署,集中力量、集成资源,强化顶层设计,聚焦我省产业转型中的“卡脖子”技术瓶颈和有一定基础、优势的前沿引领技术,突出重点、抢先布局,主动谋划实施10项左右战略意义重大、需求紧迫、引领性强、有望取得突破性成果的创新引领专项,打造标杆、形成示范,引领带动产业创新发展,抢占未来发展制高点。
2.组织方式。按照“成熟一个、实施一个”的原则,采取“专题设计、部门联动、定向发布、战略咨询”的方式,组织实施创新引领专项。在各地、各部门广泛调研、推荐的基础上,省科技厅牵头凝练专项具体内容和目标,组织编制项目实施方案。深化“三评”(项目评审、人才评价、机构评估)改革,逐步建立对重大科技创新项目的非常规评审机制,对目标导向明确、技术路线清晰、优势承担单位集中的项目,以定向择优或定向委托的方式确定意向单位,委托科技部项目管理专业机构进行战略专家咨询论证、提出立项建议,报省政府研究同意后立项实施。加强项目实施管理,委托科技部项目管理专业机构开展项目阶段性评估、总结验收等工作。
在支持方式上,统筹省级财政科技经费给予重点保障,支持额度一般不低于1000万元,对特别重大的项目实行“一事一议”。按照“总体核算、分批拨付、科学评估、动态调整”的方式,综合考虑项目经费预算和专家论证意见等核算拟支持经费总额,项目启动时给予30%左右的前支持经费,保障项目顺利实施;根据项目实施关键节点的评估情况拨付后续项目经费,对实施成效显著且创新潜力突出的项目给予倾斜和滚动支持,对实施成效较差的项目减少或停止拨付后续经费,突出项目绩效管理。
3.年度目标。每年启动1至2批,每批4项左右。
(二)突出带动提效,实施百项创新示范专项。
1.基本思路。按照“省市联动、以市为主、链条设计、示范带动”的原则,围绕省主导优势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壮大升级,结合各地特色和行业实际需求,选准重点,找好切入点,统筹创新资源,聚焦关键共性技术,坚持体系化布局、全链条设计、一体化实施,联合实施100项左右目标导向明确、产业化前景良好的创新示范专项,加速创新成果转化应用,带动产业核心竞争力整体提升。
2.组织方式。采取“市谋划先启动、省择优后支持”的方式,由各地先凝练筛选、论证实施一批市级创新示范专项,并择优推荐纳入省级创新示范专项备选库。对备选项目实行常态化受理、动态化调整,成熟一批、启动一批。对备选项目,省科技厅组织高层次专家进行战略咨询,择优确定省级创新示范专项。
创新示范专项分为重大、重点两个层次,其中重大创新示范专项聚焦产业化目标和产品目标,重点由创新龙头企业牵头实施,突破一批核心关键技术,研制一批创新产品;重点创新示范专项主要围绕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和应用示范等环节,依托创新骨干企业、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等优势单位,解决一批产业发展、民生公益共性技术难题。
在支持方式上,对产业化项目以后补助为主,综合考虑承担单位实际投入经费、已获财政支持情况、年度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等因素确定后补助额度,各级财政支持经费总额不超过项目研发投入的30%;对公益类项目以前支持和年度稳定支持为主,总体核算项目经费预算后,根据年度研发预算需求拨付项目经费。在支持额度上,省市联动支持重大创新示范专项一般为600万元左右,支持重点创新示范专项一般为300万元左右。
3.年度目标。每年启动1至2批,每批重大创新示范专项10项左右、重点创新示范专项50项左右。
(三)强化整体提升,实施千项创新应用专项。
1.基本思路。按照“地方自主、突出特色、成面重效、应用提升”的原则,由各市、省直管县(市)围绕本地优势主导产业和特色产业,聚焦现代工程技术,启动实施1000项左右推动产业快速发展、形成明显示范带动作用的创新应用专项。各地创新应用专项要协同一致,着力推进技术成果产业化应用,加快形成产业创新驱动发展示范面,打造各具特色的地方科技创新名片。
2.组织方式。创新应用专项采取市级统筹、自主实施的方式,由各市、省直管县(市)按照本级科技计划项目管理有关要求,依托本地优势企业或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等,联合省内外优势创新力量组织实施。创新应用专项纳入全省“十百千”转型升级创新专项管理体系,实行清单化管理。对实施成效显著、带动效应突出的创新应用专项,择优纳入省级创新示范专项备选库,并优先推荐中原科创风险投资基金、郑洛新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成果转化引导基金、创新创业发展基金等省级政府引导基金予以后续支持。
3.年度目标。每年启动1至2批,每批300项左右。
三、重点领域
(一)高端装备制造。以高端化、智能化、服务化为重点,突出特色优势,强化高端突破,推动装备制造业升级发展。在主导优势产业,重点围绕轨道交通、电气设备、农业机械、矿山装备等领域,开发超大直径盾构机、竖井式盾构机等智能成套盾构装备,柔性交直流输变电、智能配电网等电气装备,大马力动力换挡拖拉机、高效复合耕作机械、大型联合收获机械等高性能农机产品,冶金矿山及石油装备、大吨位起重机、高性能振动搅拌机械等矿山装备。在新兴产业,围绕数控机床、机器人、3D打印、民用航空等方向,研制专用数控机床、高中端通用机床、工业机器人、特种机器人、工业级3D打印装备、无人机、航空航天装备等产品。在优势基础件领域,研制轴承、齿轮、减速器、动力主轴、连接器、高端紧固件、光学镜片等基础件,加快推进流量仪表及装置的智能化和核电仪表的国产化。在智能制造方面,开展传感识别、人机智能交互、智能控制、建模仿真、工业互联网安全等技术研发,加快网络化制造技术、云计算、大数据等在制造业中的深度应用,促进工业APP、工业控制系统信息安全防护技术的研发及应用。
(二)新型材料。面向轨道交通、航空航天、海洋船舶、电子信息等行业和耐磨、耐蚀、耐高温、耐高压等极限环境,加快新材料设计及制备技术突破和应用,推动新材料向结构功能复合化、器件制品集成化、制备过程绿色化方向发展。在金属材料领域,重点发展以中高端铝、铜镁钨钼钛合金、高强度建筑用钢、高性能机械用钢、再生不锈钢等为主的金属材料,研发金属改性材料,突破高强耐磨耐蚀钢、高性能轻量化合金材料、功能元器件用有色金属配套材料等关键技术,推动向高性能材料制品、高端装备零部件延伸发展。在化工材料领域,大力发展以尼龙材料、特种工程塑料、聚酯材料、发制品替代材料等先进化工材料,研发气囊丝、精己二酸、高性能碳纤维、高性能聚烯烃材料、大面积异形靶材薄膜材料等关键技术,提升规模化制备水平和下游复合制品延伸能力。在新型无机非金属材料领域,研发电子级多晶硅材料、功能性金刚石、高效隔热微孔材料、光学材料、半导体材料、气凝胶绝热材料、隐身材(涂)料、功能陶瓷等。在前沿材料领域,做好超导材料、纳米材料、石墨烯、生物基材料、3D打印材料等前沿新材料研发工作。
(三)新一代信息技术。围绕泛在化、智能化的发展趋势,大力发展交互融合、安全智能的新一代信息技术及其相关产品。在智能终端领域,重点研发智能手机、可穿戴设备、移动数字视听产品等产品,加快新型显示、高端屏组件、摄像模组、智能教育、移动医疗等产品研制与产业化。在智能传感器领域,以低功耗、小型化、高性能为目标,重点发展基于MEMS(微机电系统)工艺的新型生物、气体、光学等智能传感器和集成化传感器,加快污染监测、数字燃气、智慧水务等基于传感技术的智能物联研发及产业化。在通信及信息安全领域,研发室内可见光高速通信网络、高速量子保密通信系统、网络拟态安全防御等关键技术,突破智能终端安全芯片、服务器专用安全芯片等技术瓶颈,加快超高速大容量光传输核心芯片、SOC安全芯片等开发与产业化。在云计算、大数据及物联网领域,重点研发云存储计算、大数据挖掘、物联网架构标识等关键技术,加快电子商务、现代物流、科技文化、数字生活等现代服务业相关技术创新与集成,推动其在智能交通、智能工厂、环保监测、电力信息、现代农业、人口健康、政务信息等领域综合应用。在人工智能领域,开展计算机视听觉、生物特征识别、复杂环境识别、新型人机交互、智能决策控制、工业控制及智能软件系统等关键共性技术研发和产业化,大力发展智能服务机器人、智能无人系统、智能安防、医疗辅助诊断、智能语音和翻译、智能家居产品、智慧养老等产业,加快北斗导航、遥感通信等相关产品及技术研发,打造一批人工智能核心产品。
(四)新能源及新能源汽车。围绕推动能源应用向清洁、高效、低碳转型,开展可再生能源技术研究,推进新能源汽车研发及产业化。在新能源领域,研发清洁能源和新能源技术及产品,化石能源清洁高效开发、可再生能源高值化利用、智能微电网综合控制、新能源并网消纳存储等关键技术,工业余能回收利用设备、大型智能风机组、大型低风速风电装备、薄膜太阳能电池、化合物光伏发电装备、再生能源专用输变电设备、核电专用电机、大规模电网储能设备等新能源装备。在新能源汽车领域,重点研发纯电动和插电混合动力汽车、燃料电池汽车、增程式电动汽车等整车及关键零部件技术,突破电机一体化底盘、电池管理系统、电驱动总成、集成控制系统、高纯氢存储、新型动力电池、氢燃料电池、超级电容电池、智能辅助驾驶等关键核心技术;研发智能网联汽车,发展变速器、转向器、减振器、制动器、气缸套、车轮、水泵、插接件等关键零部件,推动新能源汽车及智能网联汽车产业发展。
(五)现代农业。以绿色、高效、高质量、可持续为方向,加强技术研发集成,提高粮食产能保障和重要农产品供给水平,促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在现代种业领域,加强农作物基因组、功能基因组、分子育种技术研发,构建传统育种与分子育种相结合的高效育种技术体系,巩固提升小麦、玉米、水稻、花生、芝麻、油菜、油茶等优势主导农作物新品种选育能力,加大瓜果蔬药(中药材)和猪、肉牛、肉羊、奶牛、鸡等重要畜禽品种选育力度,推进现代种业快速发展。在农艺农技领域,推进大宗作物全程机械化,加快先进智能机械装备、高效植保机械、设施农业、农产品精深加工和水稻机械化育插秧、花生机收、蔬菜育苗工厂化等装备研发和应用;突出生态、安全,研发推广农业废弃物循环利用、农业面源污染、重金属污染控制与低成本治理的循环发展技术和模式;突出智能、智慧,加强农业物联网、农业大数据、云计算等技术研发与应用,提高农业信息化水平;突出低耗、集约,开展耕地质量提升与保育、农业控水与高效节水灌溉、化肥农药减施增效、病虫监测预警、统防统治和绿色防控等节本增效技术的集成与推广示范。
(六)食品工业。以实现食品加工物流绿色高效、解决食品质量安全问题、保障消费者饮食营养健康为目标,加快推进产业化。在食品加工领域,围绕面粉和油料加工、速冻米面及调制食品、低温畜禽肉制品和乳制品、食疗产品、酒、饮料、冷链果蔬食品、主流休闲食品、面制主食、茶叶产品和功能性食品等,开展重大共性关键技术攻关,加强食品加工工程装备研制与应用。在食品安全领域,研发食品质量稳定与安全控制等技术,完善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加快推进食品营养健康产业发展。
(七)生物医药及健康。重点研发针对我省主要病种的化学药高端制剂、生物技术药物、医药中间体,加强进口化学药仿制研究和国家一类新药创制,积极开展新靶点、新结构、新机制的创新药物和具有靶向性、高选择性的国外专利到期仿制药研究。培育豫药品牌,促进中药原生态及规范化种植和深加工,加强现代中药研发及二次开发和产业化。研发重大疾病的快速诊断试剂及新型诊断试剂,加强重大疫病的精准防治关键技术研究。加强自动检测设备、新型留置针和普惠制医疗设备等诊疗设备研发,开发药械组合产品,开展生物医用材料及组织器官修复替代研究。加强基于“互联网+”的智能健康产品研发,推动自我健康管理、早期预防、移动医疗和医药电子商务相结合的大健康服务发展。推进基因检测、精准医学、转化医学等生物前沿领域研究工作,推动生物技术与信息技术深度融合。
(八)节能环保。重点研发传统工矿业节能减排降耗和高效综合利用关键技术,先进储能技术,能量高效转化和综合利用技术,煤炭共伴生资源协同开发与多级利用、燃煤污染物控制及资源化利用等关键技术,新型节能电器、绿色建筑、超低能耗建筑、装配式建筑及环保材料,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防控和修复技术,工农业生产及生活废水、废气、噪音、粉尘、废弃物的处理与资源化循环利用技术及装备,突发性环境污染应急处置技术,有毒有害原料替代及危险废弃物安全处置技术,生态修复技术,海绵城市和智慧宜居城市建设关键技术。
(九)公共安全和应急处置。重点研发食品、药品等监测、检测检验技术及安全控制处置技术,城镇公共安全风险防控与应急技术装备,重大自然灾害监测预警、防范、救援技术及装备,信息安全技术,矿山生产安全、建筑施工安全、交通旅游安全、火灾消防、反恐防暴等工程技术,公共安全风险评估与规划、重点目标防护、检测检验、监测监控、预测预警、疫情监测、舆情监测及应急决策指挥、应急救援等技术。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科学谋划、统筹部署,在省科技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各级、各部门联动实施“十百千”转型升级创新专项,明确分工、抓好落实,建立督导考核工作机制,强化项目跟踪服务,细化配套政策措施,做到领导到位、组织到位、措施到位。强化省直各部门间的协调联动,探索符合科技创新规律要求的科研经费财政监督检查制度和监察、审计制度,实行科研项目监督、检查、审计信息共享、结果互认。加强各类专项之间的统筹协调和有效衔接,提高专项实施的系统性。鼓励各地、各部门大胆探索实践,发挥示范突破和带动作用,激发创新动力。
(二)持续改革创新。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真正给各类创新主体松绑减负,突破创新瓶颈,激发创新活力。简化管理流程,按照“能放尽放”的要求赋予科研人员更大的人、财、物自主支配权。全面实施科研诚信承诺制,坚持预防与惩治并举、自律与监督并重,打造共建共享共治的科研诚信建设新格局。创新组织模式,积极探索建立揭榜制项目组织机制,尝试采用面向全球、公开招标、竞争择优的方式,遴选确定重大创新项目;鼓励承担单位开展产学研合作,牵头组建法人化、开放型的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或新型研发机构。探索实行“双负责制”,即在项目总体实施的组织协调、支撑保障等方面实行法人负责制,强化项目单位的责任主体作用;在项目实施方案编制、技术路径选择等方面探索建立目标明确的首席科学家负责制,赋予首席科学家充分的项目管理人、事、财权,由其自主确定团队成员,领衔制定相关领域创新的战略规划和战略目标。完善支持方式,强化科研成果转化的跟踪评价,对实施成效明显、示范带动性强的项目,可提升项目实施层次、加大支持力度;对在实施过程中技术水平持续提升的项目,可给予滚动接续支持。
(三)强化资源融合。鼓励以专项为载体,拓展创新渠道,协同多方力量、整合创新要素、引进外部资源、放大创新效应。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作用,引导撬动企业加大创新投入,实现创新资源市场化配置、社会化利用。推动科技金融深度融合,加强科创类政府投资基金管理机构、银行等与项目的主动对接,提供精细化金融服务,加快形成多元化、多渠道、多层次的投入支撑体系。推动开放合作,积极与国内外知名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和龙头企业等深度对接合作,有效引入国内外优势创新资源。完善军民融合发展体制机制,统筹运用军地两种资源和力量解决核心关键技术“卡脖子”问题,培育新的增长优势。强化市场扶持引导,鼓励企业积极研发重大技术装备,在省内重大工程建设和公共事业发展中优先采购使用,推动重大技术装备创新应用。
(四)营造良好氛围。加强政策宣传,积极落实国家和我省出台的科技创新政策措施,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建立健全激励创新、宽容失败、尽职免责的容错机制,允许试错、合理容错、有效纠错,形成敢为人先、勇于探索的科研氛围。因受市场风险影响、技术路线选择失误或其他不可预见原因,导致项目未实现预期目标或失败,但项目承担单位和项目负责人已勤勉尽责的,经组织专家评议认定后予以免责;对确有重大探索价值和应用价值的项目,可继续支持其选择不同技术路线开展相关研究。各级项目主管部门按照规定条件、标准和程序决策,但资助项目未达到预期效果,相关领导干部和部门在勤勉尽责、履行了民主决策程序且没有获取非法利益的前提下,免除其决策责任。加强科研诚信建设,对科研不端行为零容忍,对严重失信行为责任主体实行“一票否决”,5年内禁止其申报省级政府奖励和科技计划等。开展总结评估,省科技厅要会同相关部门和各市、省直管县(市)及时总结专项实施成效,充分挖掘先进典型,宣传推广成功经验和有效做法,为专项实施营造良好社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