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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已结束福建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组织推荐科技部“科技助力经济2020”重点专项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4-16 浏览量:1875 收藏

具体信息

  • 发布部门 :
      科学技术部门
  • 申报日期 : 2020-04-10/2020-04-25
  • 项目类型 :
      科技创新
  • 扶持方式 :
      事后补助
  • 资助金额 :
      100万元

具体扶持方式

具体申报条件

通知原文

福建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组织推荐科技部“科技助力经济2020”重点专项项目的通知


各设区市科技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经济发展局: 

  为积极有序推动企业复工复产,帮助科技型企业克服疫情带来的短期困难,科技部发布《关于组织推荐“科技助力经济2020”重点专项项目的通知》(国科发资〔2020〕81号)。现将通知转发给你们,请按照科技部通知要求和省科技厅工作安排,认真、及时做好项目申报工作。 


  一、申报要求 

  1. 项目申报牵头单位必须是在福建注册的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并具备科研开发能力和条件的科技型中小微企业(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每个企业限报1项。同等情况下优先支持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小巨人领军企业、列入省级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企业、获得研发投入分段补助政策支持的企业、牵头承担科技计划项目并取得良好绩效的企业。 

  2. 专项项目围绕助力经济复苏,定位于支持一批覆盖国民经济主要行业的技术创新项目,重点聚焦新一代信息技术、人工智能、高端装备、新材料、新能源、节能环保、生物医药与生命健康、数字创意产业、社会事业与公共安全、区域农业关键技术研发和成果转化等技术领域。各设区市科技主管部门主要推荐市场应用前景好、可带动区域产业集群发展的项目,特别是短期内能形成创新产品、见到经济效益、对复工复产有直接带动作用的项目。 

  3. 项目申请经费请按照50万元和100万元两档定额提出,实际下达经费以科技部最终批复为准。若国拨实际资助经费未达到申请额度,差额部分由项目申报单位自筹解决。其他要求详见国科发资〔2020〕81号文。 

  4. 为提高项目申报质量,省科技厅根据福厦泉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等政策及各设区市科技型企业情况,确定各设区市科技局推荐的指标如下: 

序号 

  初审推荐单位 

  推荐指标数 

  1 

  福州市科技局 

  10 

  2 

  厦门市科技局 

  10 

  3 

  泉州市科技局 

  10 

  4 

  莆田市科技局 

  5 

  5 

  漳州市科技局 

  5 

  6 

  龙岩市科技局 

  5 

  7 

  三明市科技局 

  5 

  8 

  南平市科技局 

  5 

  9 

  宁德市科技局 

  5 

  10

平潭综合实验区经济发展局

  1


  二、工作安排及时间节点要求 

  1、企业项目申报 

  (1)项目牵头申报企业根据科技部通知要求(附件1)和省科技厅工作安排,于2020年4月10日至4月25日期间通过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网址https://service.most.gov.cn,以下简称信息系统)网上在线填报项目申请书,网上填报请选择“福建省科学技术厅”作为推荐单位,未注册的申报单位请按照网站指引进行注册(技术咨询电话:010-58882999)。申请书格式见附件2,也可从信息系统下载。在线填报后,打印导出项目申请书电子版和纸质版一式5份。 

  (2)牵头申报企业填写《“科技助力经济2020”重点专项项目申报企业自查表》(格式见附件3),供科技管理部门参考。将申请书电子版、项目申请书纸质材料一式5份和自查表一式1份于2020年4月27日前寄送至所在设区市科技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经发局科技处进行审核和遴选。 

  设区市科技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经发局科技处联系方式见本文“三、项目申报咨询及联系方式”。 


  2. 各设区市科技管理部门遴选推荐。 

  (1)为保证项目质量和水平,各设区市及平潭综合实验区科技管理部门受理申报材料后,要严明工作纪律,认真履行遴选推荐和管理监督职责,根据专项项目定位和分配的推荐指标,按照专项组织实施要求,结合区域发展重点支持方向,认真对申报企业资质和申报企业材料的真实性、规范性进行核实把关,对推荐的项目现场核实或委托县(区)科技管理部门现场核实。设区市科技管理部门汇总填写《“科技助力经济2020”重点专项项目现场调研核实推荐意见表》(附件4)并加盖公章。 

  (2)各设区市及平潭综合实验区科技管理部门要高度重视时效性,汇总推荐项目申请书纸质材料(一式4份)(格式见附件2)、自查表(一式1份)(格式见附件3)和项目现场调研核实推荐意见表(一式1份)(格式见附件4),于2020年5月7日前寄送省科技厅资源配置与管理处(请注明“科技助力经济2020”重点专项),逾期可不再受理。 

  根据科技部要求,请厦门市科技局将加强与国家科技计划的协同联动,统筹科技资源共同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的具体举措及安排的专项资金情况请随推荐函一并报送。其他设区市科技局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如有出台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的具体举措也可一并报送。 

  省科技厅对各地市提出的项目建议进行汇总审核,按照科技部专项组织实施要求,组织项目择优遴选工作,形成推荐清单上报科技部。 


  三、项目申报咨询及联系方式 

  (一)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网址: 

  http://service.most.gov.cn 

  系统使用技术咨询电话:010-58882999(中继线) 

  技术咨询邮箱:program@istic.ac.cn。 

  科技部业务咨询电话:010-58881661、58881663、68598078。 


  (二)省科技厅业务咨询部门:资源配置与管理处;电话:0591-87881125、87881115 

  传真:0591-87881398 

  邮箱:linxh@kjt.fujian.gov.cn 


  (三)各设区市科技局联系方式: 

  福州市科技局 资配处 林俊斌 0591-83325374 

  厦门市科技局 资配处 陈卫锋 0592-2021878 

  泉州市科技局 高新科 陈坚议 0595-22579329 

  莆田市科技局 资配科 彭  婕 0594-2655519 

  漳州市科技局 资配科 刘文杰 0596-2928213 

  龙岩市科技局 规划科 林晓丽 13599630112 

  南平市科技局 工业科 李文雯  0599-8834365 

  宁德市科技局 计划科 王容锐  13859666162 

  三明市科技局 办公室 马炳文  0598-8241004 

  平潭综合实验区经济发展局 科技处 王彦13850199018 


                              福建省科学技术厅 

                               2020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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