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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转发关于开展第四批国家工业遗产认定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市属工业企业集团,有关单位:
现将《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转发开展第四批国家工业遗产认定申报工作的通知》(见http://gdii.gd.gov.cn/zwgk/tzgg1011/content/post_2984841.html,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按照《通知》要求积极组织开展下辖区域(或下属单位)的工业遗产认定申报工作,深入调查挖掘,严格审核遴选,并由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负责申报推荐。
二、各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拟推荐申报的工业遗产,应当报所在区政府同意,并在《国家工业遗产申请书》(附件1)封面所属地区一栏及《国家工业遗产申报项目推荐表》中“遗产所在地人民政府意见”处盖区政府公章。如推荐申报的工业遗产不止一个,应明确推荐顺序。
三、结合此次推荐,请各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对辖区范围内工业遗产、工业博物馆情况进行全面摸底调查。重点摸查新增工业遗产、工业博物馆情况和已统计工业遗产、工业博物馆变化情况,并填写相关表格(见附件2、3)。工业遗产摸查的对象主要为在广州工业发展史上形成,具有较高的历史价值、科技价值、社会价值和艺术价值,且目前保存良好的工业遗存。工业博物馆摸查对象包括综合类和行业类工业博物馆。
四、相关工业遗产、工业博物馆调查汇总表(纸质版和电子版)与国家工业遗产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五份,电子文档、视频和照片图片存储于U盘)请于2020年5月18日前报送我局(生产服务业处)。
附件:1.国家工业遗产申请书.doc
2.工业遗产基本情况调查汇总表.xlsx
3.工业博物馆基本情况调查汇总表.xlsx
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0年4月28日
(联系人:徐济光,电话:83123965,电子邮箱:scfwyc@gz.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