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立项公示 关于2015年宝安区第一批拟纳入龙头企业培育库企业名单的公示
根据《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宝安区推进产业转型升级四大行动计划>的通知》(深宝府【2015】1号)、《宝安区龙头培育计划实施细则》(深宝府办【2015】19号)、《宝安区龙头企业培育计划培育对象认定办法》(深宝经促【2015】105号)文件规定,现对第一批拟纳入龙头企业培育库的企业名单予以公示。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企业在税务、环保、劳动、社保和融资信用等方面持有异议的,请在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注明通讯地址和联系方式)向我局提出。单位提出异议的,在异议材料上加盖本单位公章,个人提出异议的,在异议材料上签署本人真实姓名,我局对异议人身份和反映情况予以保密,凡匿名异议不予受理。
联系人:陈小姐、刘小姐 电话:27660896,27848864
地址:宝安区23区海关大楼8楼804室
深圳市宝安区经济促进局
2015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