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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农村部信息中心关于征集数字农业农村新技术新产品新模式的函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农业农村(农牧)厅(局、委)信息中心(互联网农业发展中心、大数据中心),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农村局信息中心,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和全国农业农村厅局长会议有关建设智慧农业的决策部署,推动《数字乡村发展战略纲要》和《数字农业农村发展规划(2019-2025)》落地见效,农业农村部信息中心将在2019年相关工作的基础上,今年继续开展数字农业农村新技术新产品新模式推介活动,以自愿申报的方式,面向全社会征集一批有推广应用价值的数字农业农村技术、产品和模式,促进农业农村信息化科技成果转化为生产力,推动现代信息技术与农村经济社会加速发展融合,引领驱动乡村全面振兴。现将有关事项函告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技术创新水平高。成果应为近2年在农业农村信息化中涌现出来的有创新性的新技术、新产品和新模式,应具有行业领先水平。
(二)推广应用价值高。成果应当有较强的适用性,有明确的应用场景,具有良好应用前景和推广价值,能够推动农业农村数字转型,能够为农业高质高效、农村宜居宜业、农民富裕富足和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有力有效的数字化支撑。
(三)符合新发展理念。新技术新产品新模式能够体现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能够为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农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新动能。同时,应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符合相关技术产品质量安全标准。
二、征集程序
(一)材料申报。以自愿申报为原则,请申报单位如实、认真按格式填写成果推介申报材料(见附件1、2)。征集、遴选不收取任何费用。
(二)专家遴选。我中心将组织相关领域专家,秉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对申报材料按评分标准进行打分评审。
(三)成果公示。根据专家意见,按照优中选优的原则,从严把关,将遴选出来的有示范推广价值的新技术、新产品、新模式在农业农村部网站和中国农业信息网(www.agri.cn)进行公示。
(四)推介发布。编印《2021数字农业农村新技术新产品新模式推介名录》,拟定在2021年福州数字中国建设峰会上发布,并选取部分优秀案例在同期举办的数字乡村智慧农业建设论坛上进行路演推介。
三、有关要求
(一)材料填报。申报单位按照申报材料的格式和要求填写、打印、盖章,佐证材料作为附件。一个申报单位多个申报成果的要填写汇总表(附件3)。
(二)材料报送。材料接收日期截止2021年3月12日。纸质材料和电子版材料信息必须一致,纸质申报书及其佐证材料装订成册(一式1份)邮寄至农业农村部信息中心技术服务处,电子版申报书及其附件材料以“成果名称-单位-申报类别”命名发送至指定邮箱;申报材料不得涉密。
(三)其他。各省级农业农村部门信息中心,应根据此函精神,认真组织开展本辖区内的成果征集申报工作。中央企业、教育部和科技部直属有关教育、科研机构,可直接报送至农业农村部信息中心。
邮寄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农展南里11号农业农村部信息中心
邮 编:100125
联系人:曹敏 胡杰华
电 话:010-59192771,59191684
邮 箱:caomin@agri.gov.cn
附件:
1.数字农业农村新技术新产品新模式申报表(技术类、模式类)
2.数字农业农村新技术新产品新模式申报表(产品类)
3.数字农业农村新技术新产品新模式汇总表
农业农村部信息中心
2021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