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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9年度中山市失业保险费支持企业稳岗返还企业名单(第四批)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0-04-02 浏览量:1303 收藏

具体信息

  • 发布部门 :
      人社部门
  • 项目类型 :
      金融补贴
  • 扶持方式 :
      事后补助

公示原文

关于2019年度中山市失业保险费支持企业稳岗返还企业名单(第四批)的公示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信和信息化部《关于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就业岗位的通知》(人社部〔2019〕23号)和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信和信息化部关于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就业岗位的通知》(粤人社发〔2019〕99号)的规定,申请稳岗返还的企业必须是生产经营活动符合国家及所在区域产业结构调整和环保政策,“僵尸企业”及严重失信企业不宜返还失业保险费。

  为进一步精简优化办理流程,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关于加快做好疫情期间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工作的通知》的规定,企业是否属出清的僵尸企业、是否属严重失信企业,以及生产经营活动是否符合国家及我市产业结构调整和环保政策,可先通过企业承诺予以受理;其他条件符合的,可边公示边核实相关事项,公示时限不超过3天。

  经初审,中山市国辉丝花有限公司等1863家企业暂符合审批条件,具体名单见附件。该批企业是否属出清的僵尸企业、是否属严重失信企业,以及生产经营活动是否符合国家及我市产业结构调整和环保政策等相关事项,我局在公示期间将同时进行核查;核查后,我局在申报系统出具《企业稳岗返还的通知》(电子证照反馈),企业可自行打印电子证照反馈《通知书》查询审核情况。

  如对公示有关情况有任何意见,请自公布之日起3日内,向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养老失业保险科反映。

  联系人:苏小姐,联系电话:88302002,传真:88221002


  附件:符合领取2019年度中山市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岗返还企业名单(第四批)


  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4月0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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