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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关于参保企业失业保险费返还公示
根据《关于做好2019年受影响企业失业保险费返还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粤人社规〔2019〕12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受影响企业失业保险费返还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粤人社规〔2019〕42号)、《关于做好受影响企业认定及失业保险费返还工作的通知》(中人社发〔2019〕128号)和《市政府常务会议决定事项通知》(中府办会函〔2020〕11号)有关规定,经审核,中山精美鞋业有限公司等116家企业符合政策规定,现予以公示(具体名单详见附件)。
如对公示有关情况有任何意见,自公布之日起5天内,请向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养老失业保险科反映。
联系人:钟先生,联系电话:88302002,传真:88221002
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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