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立项公示 关于发放2021年度广州市第四批知识产权项目(促进类)资金的通知
关于发放2021年度广州市第四批知识产权项目(促进类)资金的通知
天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州市知识产权局关于印发<广州市知识产权工作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穗知规字〔2020〕2号)和《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21年度广州市第四批知识产权项目(促进类)申报指南的通知》的要求,经单位申报、形式审查、专家评审、网上公示等程序,现确定2021年度广州市第四批知识产权项目(促进类)项目2个,均为前补助项目,下达项目金额85万元。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项目承担单位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知识产权工作的要求,发挥专项资金的激励作用,提高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和服务水平。
二、请各项目承担单位加强对专项资金的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专款专用,配合做好中期检查、项目验收、绩效评价等工作。
三、请天河区局配合做好指导和服务工作,加强项目的跟进管理。
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12月2日
名单公示: 共 企业 ,资助总额: 万元,单笔最高: 万元
序号 | 公司名称 | 项目 / 课题 / 其他 | 资助金额(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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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广州小鹏汽车科技有限公司 | 广州市知识产权项目(促进类) 广州市级知识产权社会组织筹建项目 |
50 |
2 | 广东省省情调查研究中心 | 广州市知识产权项目(促进类) 广州市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路径研究项目 |
3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