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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南城街道关于进一步促进市场主体和困难行业纾困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发表于:2022-05-17 关注 

关于印发《南城街道关于进一步促进市场主体和困难行业纾困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南城办〔2022〕22号

  

各社区、各单位:

  现将《南城街道关于进一步促进市场主体和困难行业纾困发展的若于措施》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南城街道办事处

  2022年5月16日

  

南城街道关于进一步促进市场主体和困难行业纾困发展的若干措施

  

各社区、各单位及企业:

  为深入贯彻落实《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进一步促进市场主体和困难行业纾困发展的若干措施》(东府(2022J25号),科学统筹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加大力度支持南城市场主体和困难行业纾困发展,进一步提升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结合南城当前实际,制定以下政策措施。


  一、落实减税降费措施

  (一)全面落实国家减税政策。延续实施制造业中小微企业缓缴部分税费政策,2021 年第四季度部分税费缓缴期限在原来3个月的基础上继续延长6个月;延缓缴纳2022年第一季度、第二季度部分税费,缓缴期限为6个月。进一步加大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实施力度,2022 年4月起一次性退回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及制造业等六大行业存量增值税期末留抵税额,按月退回增量留抵税额。降低小微企业税负,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和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分别减按25%和1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扩大“六税两费"减征范围,按照50%税额幅度减征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适用主体由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扩展至小型微利企业、个体工商户。对缴纳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确有困难的纳税人,依法合理给予减免。(责任单位:南城税务分局、南城财政分局)

  (二)减轻经营主体租金负担。对承租南实集团公司下属农贸市场物业并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个体工商户,原则上予以减免1个月租金;对承租其它南实集团公司自有物业用于对外经营用途并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民营企业或个体工商户,原则上予以减免3个月租金。倡导村(社区)集体物业对承租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适当减免租金,或允许在疫情防控解除后3个月内补缴并免收违约金。对减免租金的房屋业主,按减免租金月数给予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困难减免。(责任单位:南实集团、南城农资办、南城税务分局、南城财政分局、南城资产管理中心、各社区)

  (三)降低经营主体要素成本。全面协助落实东莞市对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在用水、用电、用气方面的支持政策,依法监督价格收费行为,查处相关价格收费违法违规行为。加强建设工程主材价格监测,降低主材价格波动对企业的影响。持续提升开办企业便利度,降低创业准入的制度性成本。努力推进市场主体培育工作,为新开办企业提供免费刻章服务,降低企业开办成本。全力推动小微主体转型升级,通过政策宣传、发展分析,提供绿色通递服务,帮助个体工商户升级为个人独资企业或有限责任公司。(责任单位:南城市场监督管理分局、东莞城区供电局中心区供电服务中心、南城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分局、南城经济发展局、南城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四)补贴企业防疫支出。协助餐饮企业、零售企业申请员工定期核酸检测补贴。对位于封控区、管控区、防范区的企业,由企业提出需求,转卫健部门核准后免费发放新冠病毒抗原检测试剂,并指导企业正确使用。(责任单位:南城卫生健康局、南城财政分局、南城经济发展局)


  二、金融扶持措施

  (五)加大金融机构贷款投放力度。积极引导辖区金融机构对东莞市应急保供、重点培育、便民生活圈建设等名单企业的贷款利率给予最大限度下行支持。敦促辖区银行机构积极利用中小微企业贷款风险补偿资金,对受疫情影响规上工业企业,参照倍增企业提高贷款授信额度。推动辖区银行机构灵活运用东莞市科技金融产业”三融合"贷款贴息和风险补偿新政策,做到“敢贷""愿贷",协助受疫情影响符合条件科技企业就疫情期间获得的银行新增贷款申请贴息补助。推动辖区银行机构落实对暂时出现还款困难企业采取分期还款、展期、督促银行机构做好延期政策接续、无还本续贷等措施,不盲目抽贷、断贷、压贷、缓贷。(责任单位:南城金融办、南城经济发展局)

  (六)拓宽企业融资渠道。积极推动辖区金融机构与企业的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合作,为有需求、有条件企业对接合适的融资合作机构,协助企业申请东莞市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贷款贴息补助。加强与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关于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担保领域的推广合作,协助符合条件企业申请担保费和评估费相关资助。(责任单位:南城金融办、南城市场监督管理分局)

  (七)加大融资担保支持力度。倡导辖区融资担保机构对受疫情影响的中小微企业保持较低担保费率,推动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与辖区合作银行(东莞银行、平安银行)开展批量化融资担保业务,对应融资担保费率不高于1%。加强与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合作力度,积极促成其降低反担保要求、创新反担保方式,推动小微企业获得更多融资支持,加大对符合条件企业的融资增信支持力度,依法依约及时履行代偿责任。(责任单位:南城金融办、南城财政分局)

  (八)加强企业融资服务对接。确保辖区金融机构全部开设受疫情影响企业融资绿色通道,倡导其对受疫情影响企业做到应贷尽贷。通过开办“金融有约”主题系列活动,以线上线下结合方式做好对街道企业纾困发展等政策宣讲,积极促成金融机构和企业融资服务对接。开设企业融资服务热线为有融资需求企业提供政策咨询、渠道联系、资源对接等服务。(责任单位:南城金融办、南城经济发展局、各社区)

  (九)发挥地方类金融组织作用。倡导辖区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等类金融组织对疫情防控相关企业和受疫情影响较大企业、个人酌情增加缓收或减免罚息、增加贷款融资额度,降低客户融资成本。(责任单位:南城金融办)


  三、稳岗就业扶持措施

  (十)实施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对辖区内2021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不高于全国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目标,且生产经营活动符合产业政策、环保政策等条件的市场主体,协助办理失业保险稳岗返还申请以及免申即享发放。协助东莞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开展稳岗返还政策宣传。(责任单位:南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分局)

  (十一)减免和缓缴社会保险费。积极向辖区企业宣传和落实本轮本土中高风险地区及封闭封控管理地区所在镇街(因区)的用人单位申请缓缴社保费,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不影响个人社保权益,切实提高惠企政策落地的时效性、便捷性和精准性。全市中高风险地区及封闭封控地区内的用人单位未能按时办理养老、失业、工伤、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参保缴费业务的,经申请后,可以在调整为非中高风险地区或解除封控管控的次月起3个月内依规申请缓缴,免收滞纳金,不影响个人社保权益。对全市餐饮、零售、旅游企业申请阶段性缓缴失业保险费和工伤保险费的,可按规定予以缓缴,期限不超过1年,免收滞纳金,不影响个人社保权益。(责任单位:南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分局、南城税务分局)

  (十二)加强就业用工服务对接。积极收集企业用工需求信息,在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东莞就业人才服务”公众号等实时发布。搭建企业与人力资源服务公司对接平台,组织动员辖区内企业参与东莞市“校企合作"洽谈会,建设”就莞用“广场,为企业拓宽招聘渠递。加强与省内外低风险地区劳务协作。加大用工保障和公共服务供给。针对登记失业人员、离职人员等开展”就莞用“精准帮扶,延长各类就业创业补贴申领时限。(责任单位:南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分局)


  四、工业制造纾困扶持措施

  (十三)保障企业供应链安全稳定。全力保障产业链供应链安全稳定,支持企业正常生产经营,坚持实施“一企一策”、“一厂一案”,确保符合防疫要求、能够确保防疫安全的重点企业供应链有效稳产保供。依托"粤商通”、“企莞家”等信息沟通平台,建立企业诉求快速响应机制,及时解决企业生产经营遇到的问题。粤港陆路口岸入境跨境货运车辆配额优先向重点企业及其供应链企业倾斜。(责任单位:南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办、南城经济发展局、南城交通运输分局、各社区)

  (十四)支持龙头骨干企业提升保供稳产能力。充分发挥龙头骨于企业的行业引领性、技术先进性、辐射带动性、质量领先性,鼓励龙头骨于企业开展研发创新、培育自主品牌,对龙头骨于企业在用地、用能、排放、审批等方面给予重点支持,同步保障其产业链上的重点配套企业重点生产物资供应。加快培育一批有世界一流制造能力的加工贸易制造业龙头企业,加大培育发展支柱产业集群和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推动产业基础高级化、产业链现代化,提升制造业竞争力。对上年度工业总产值达到2亿元(含)以上的规上工业企业,其2022年营业收入增长超过5%(含)的,给予一次性奖励5万元(其中:产值以统计部门核实情况为准,营业收入以税务部门提供的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销售总额数据为准)。对2022年首次纳入南城统计库的规上工业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5万元。(责任单位:南城经济发展局、南城财政分局、南城统计办、南城税务分局)

  (十五)全力支持企业增资扩产。加强走访,密切与辖区内上市及上市后备企业、倍增企业、专精特新企业等重点企业联系,及时掌握企业发展动态和增资扩产意向,建立增资扩产企业项目库。强化服务,建立增资扩产直通车服务机制,为企业提供领导挂点、联合会诊、金融赋能、审批代办等服务。支持企业原地增资、零地增容,优先推荐符合条件的增资扩产项目参加市增资扩产重点项目遴选,推动项目加速落地。加强政策宣传,鼓励和协助企业申报各级资金扶持。(责任单位:南城投资促进中心、南城重大办、南城财政分局、南城自然资源分局、南城经济发展局、南城金融办)

  (十六)鼓励工业企业加大技术改造。鼓励企业运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等实施技术改造,支持企业项目积极申报纳入省级、市级专项资金项目库。对完成2022年《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情况表》填报并提供相关资料的企业,按投资金额5%给予资助,单个项目最高资助100万元。(责任单位:南城经济发展局)


  五、商贸业纾困扶持措施

  (十七)开展”乐购南城”提振消费需求。积极谋划”乐购南城”活动,重点通过发放消费券等形式,分别开展假期消费、汽车、美食等专题活动。鼓励各大商圈、综合体、商家自行开展各类促消费活动。(责任单位:南城经济发展局)

  (十八)推动批发、零售、住宿、餐饮行业加快复苏。支持南城批发、零售、住宿、餐饮行业重点企业稳定增长,对销售额(营业额)同比2021年的增量部分,按照市商务局相关商务领域纾困措施细化操作指引按1:1比例给予资金奖励。对2022年首次纳入限额以上统计名录的批零住餐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5万元;对其中年销售额超过3亿元的批发企业、年销售额超过1亿元的零售企业、年营业额超过3000万元的住宿和餐饮企业,再给予一次性奖励5万元。引入品牌餐饮企业参与老年人助餐配餐服务,依托连锁餐饮企业社区门店设置老年人助餐专区或参与老年人助餐配送。(责任单位:南城经济发展局、南城公共服务办、南城税务分局、南城统计办)

  (十九)支持文旅企业逐步恢复经营。协助东莞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继续实施旅行社暂退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扶持政策,在对符合条件的旅行社维持80%的暂退比例基础上,进一步提高暂退比例。协助东莞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协调做好免除互联网上网服务经营场所(网吧)在疫情防控停业期间的技术系统服务费用。允许向旅行社开放代理服务发票事项或由旅行社开具综合发票,并提供与合同内容一致的费用清单作为费用报销依据。(责任单位:南城宣传教育文体旅游办、南城税务分局)


  六、交通运输及物流业纾困扶持措施

  (二十)支持公路铁路运输业发展。2022年免征轮客渡、公交客运、地铁、城市轻轨、出租车、长途客运、班车等公共交通运输服务增值税,暂停地方铁路运输企业预缴增值税一年。积极协助2022年4月至6月,在一线陆路口岸进行集中接驳的使用陆路跨境运输车辆的进出口收发货人申请东莞市出台的支持政策补贴。(责任单位:南城税务分局、南城经济发展局、南城财政分局、南城交通运输分局)

  (二十一)加快开拓水路运输方式。加大对跨境运输“陆路改水运"货主或订舱人的支持,对使用跨境运输"陆路改水运”方式的货物,积极协助进出口收发货人或订舱人申请东莞市出台的支持政策补贴。(责任单位:南城经济发展局、南城财政分局)


  七、重大项目纾困扶持措施

  (二十二)加强重大项目全流程服务。全面提升重大项目服务管理效能,建立健全重大项目服务保障工作长效机制。强化项目审批服务,提升项目审批效率。加强各项目跟踪监测,落实“小围合”会商机制,着力解决项目开工、建设、投产中存在的审批、用地、资金等突出问题,为项目落地开工、投产达产创造良好的环境。加大招商引资力度,结合规划、土地储备、城市更新等情况,培育重大项目,建立重大项目预选库,努力形成“投产见效一批、开工实施一批、审核成熟一批、谋划储备一批"的项目梯次推进格局。(责任单位:南城重大办、南城财政分局、南城自然资源分局、南城工程建设中心、南城投资促进中心)

  (二十三)加强重大项目要素保障。优化重大项目资源要素统筹保障机制,统筹配置重大项目涉及的资金、用地、用林等要素需求。强化前期谋划,提前介入重大项目选址工作,推动重大项目落地。加强项目质量评估,推动能源要素向单位能耗低、产生效益高的重大产业项目倾斜。充分利用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快速展开专项债发行使用,保障项目资金需求。(责任单位:南城重大办、南城财政分局、南城自然资源分局、南城工程建设中心)


  八、加强组织实施

  (二十四)全力保障企业服务。街道各有关部门、社区各司其职,加强配合,迅速出台贯彻落实本措施的细化指引,及时协调解决政策落实中的难点堵点问题,积极为企业提供“一门式、一站式“高效服务,全力以赴将企业服务做好、做实、做满意,不断提升企业获得感。强化跟踪服务机制,加强队伍服务企业专业水平,提升企业服务的精准性和有效性。(责任单位:南城各有关部门、各社区)

  (二十五)建立精准防控机制。坚决贯彻“外防输入、内防反弹"总策略和“动态清零"总方针,坚持“人、物、环境”同防,加强重点场所监测预警,确保应急指挥体系始终处于激活状态。做好交通枢纽、冷链运输等重点行业“应检尽检”重点人群的核酸检测工作,对于快递外卖、餐饮等面向公众大众的特定服务场所和“暴露性”服务行业的一线工作人员,开展抽样核酸检测。对服务业从业人员等重点人群开展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并确保目标人群”应接尽接"。提升精准识别能力,一旦发生疫情,快速有效处置,用最小的代价实现最大的防控效果,最大限度减少疫情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责任单位:南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办、各成员单位、各社区)

  (二十六)落实企业安全生产措施。加强辖内安全形势研判预防,开展隐患排查和治理,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事故风险发生。进一步完善应急管理体制机制,提升突发事件的预防和处置水平。根据行业风险特点,针对安全生产和汛期极端天气影响,加强重点环节、重点场所、重点部位、重点设施安全防护。深入推进递路交通、建筑施工、轨道交通、危险化学品、工商贸企业、特种设备安全、消防安全等方面的安全专项治理,监督指导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确保开工达产安全有序。指导企业紧盯企业安全培训、隐患排查整治、危险作业安全管理、危险化学品使用管理、应急准备等关键环节,从严从实从细做好开工达产各项安全防范措施,严防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责任单位:南城应急管理分局、南城安全生产委员会各有关成员单位)

  (二十七)加强政策研究储备。加强对经济运行的跟踪监测,强化对市场主体面临困难和问题的研究,适时推动出台一系列吸引优质企业落户南城、扶持重点企业在南城发展壮大的优惠政策,并根据形势变化动态调整扶企助企政策,进一步优化资源配置,促进南城经济高质量发展。(责任单位:南城各有关部门)

  对国家、广东省、东莞市出台的相关支持政策,南城街道全面贯彻落实。同类政策标准不一致的,按照从高不重复原则最大力度支持企业发展。本措施自发布之日起实施,除巳有明确期限规定外,有效期截至12月31日。政策实施期间,如国家、省、市出台新的规定,按国家、省、市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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