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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关于2020年国家先进制造业集群(广东省广深佛莞智能装备产业集群)市级配套资金(第二阶段) 安排计划的公示

发表于:2022-06-22 关注 

  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2020年国家先进制造业集群(广东省广深佛莞智能装备产业集群)市级配套资金(第二阶段)安排计划的公示


  根据《广深佛莞共同培育国家先进制造业集群“广东省广深佛莞智能装备产业集群”战略合作协议》,现将2020年国家先进制造业集群(广东省广深佛莞智能装备产业集群)市级配套资金安排计划(第二阶段)予以公示。

  公示期自2022年6月22日至6月28日,共5个工作日。

  对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单位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

  

  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2年6月21日

  联系人:朱小姐,83123997;杨先生,831238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