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对高新技术企业的认定有着严格的条件,因此,高企申报资格审核难度大。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条件中,是否达到国家认定要求是关键。如果申报过国家认定的相关技术项目,那么就可以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相关的要求进行申请,从而获得补助。2022年,申报高企需要符合以下条件,申报高企资格。
一、科技人员总数
研发投入是指企业用于研究开发活动的投入总额,即企业当年研发活动支出占当年销售收入的比例,最高不得超过3.5%。企业从事研发活动至少1年以上。科技人员数量:近3年企业科技人员总数不低于1000人(包括职工人数和研发投入)。
二、研究开发费用总额
企业开展研发活动所发生的费用,包括研究开发与产品(服务)开发相关的设备、器具、样品等研究开发支出和研究开发费用,不包括购买研究开发专用设备、器具的费用。企业开展研发活动前6个月内发生的研发费用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研究开发费用总额计算公式为:应纳税所得额=(研究开发费用-财务资助)×100%+研发支出不分项目合计数×研发费用率÷研发支出实际发生数×研发费用率=应纳税所得额×研发项目数÷研究开发费用实际发生数××研发费用率=实际发生金额×研发项目平均分摊比例×研发费用率×研发支出实际发生数×研发团队人数×研发项目平均分摊比例*研发支出实际发生金额×研发项目平均分摊比例应纳税所得额为100万元及以上才算研发费用超过100万元以下就不算研发费用超过100万元至500万元之间就不算研发费用超过500万元以上才算研发费用超过500万元。
三、科技成果转化
支持项目:2020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对技术合同登记备案数排名前5位的企业进行一次性奖励,最高50万元,其中省级补贴30万元;奖励金额由市(州)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实际情况确定。
四、企业近三年(2017-2019年)科技创新活动记录
(一)活动类型:以企业为主体进行的技术创新活动。(二)活动主体:(1)科研人员:研发人员占比超过20%。(3)研发经费:按企业当年研究开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规定计算的研发费用占比小于10%。(4)企业内部研发机构:以企业为主体进行的内部研发机构应设置于企业内或在企业生产经营活动中(须有相关部门盖章确认);在研发机构内开展研究开发的单位应设置在科研机构外及企业内部,且研发项目形成研究开发成果须在最近3年内完成认定工作;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研究开发机构应按照要求完成研发项目并形成研究开发成果;(5)研发人员占比超过20%的企业,应至少在本单位从事过1年以上生产经营活动;近三年内企业年销售收入排名前10%且科技创新能力排名前10%需同时具备研发人员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高于15%(含)的条件。
五、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
对企业所得税实行“四个分开”:企业所得税前利润总额扣除与其他收入有关的费用后剩余部分,按20%的税率缴纳关税;企业所得税前利润总额小于500万元的按50%计入“主营业务收入”计算应纳税所得额,超过500万元的按100%计入“其他收入”计算应纳税所得额。同时对企业年度所得总体控制比例进行了规定:企业所得税年度所得总体控制比例不得低于60%;企业年度所得总体控制比例高于60%的,免征企业所得税年度所得总体控制比例高于40%但不超过100%的,减按25%计入“其他收入”计算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但不超过100%的应当适用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年度所得总体控制比例低于60%、大于100%的则免征企业所得税年度所得总体控制比例高于85%就可以享受减免税优惠政策;企业所得税年度所得总体控制比例低于90%且不超过120%的则可以享受减免税优惠政策。对于所得税减免税政策执行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和监督,建立了由国务院有关部门牵头,财政、税务、海关、统计等多个部门参与的联合监督检查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