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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企业技术中心认定评价工作指南(试行)
为规范国家企业技术中心认定和评价工作,指导企业技术中心编制申请和评价材料,根据《国家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管理办法》(第 34 号令,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要求,制订本指南。
申请国家企业技术中心的企业,需根据《管理办法》和当年国家发展改革委通知要求,参照本指南编制申请材料。申请材料内容应包括:《国家企业技术中心申请报告》(见附件 1)、评价表及必要证明材料(见附件 2)。
已认定的国家企业技术中心和国家企业技术中心分中心,需参加每两年一次的国家企业技术中心运行评价,参照本指南编制评价材料。评价材料内容应包括:《国家企业技术中心工作总结》(见附件 3)、评价表及必要证明材料(见附件 2)、享受国家企业技术中心政策情况(见附件 4)。
国家发展改革委将委托第三方机构,依据评价指标体系(见附件 5)对企业技术中心申请材料和评价材料进行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