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申报通知 佛山市知识产权局关于开展2023年佛山市知识产权资助(第一批)工作的通知
佛山市知识产权局关于开展2023年佛山市知识产权资助(第一批)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佛山市知识产权局促进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资助办法》(佛市监规字〔2022〕2号)(详见附件1),现就开展2023年佛山市知识产权资助(第一批)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类别
(一)专利奖奖励:第二十三届中国专利奖,第九届广东专利奖(名单见附件2);
(二)国家和省知识产权示范、优势企业奖励:2022年度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和示范企业,广东省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名单见附件3)。
二、资助条件
(一)申请人必须是在佛山市行政区域内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社会组织,以及户籍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为佛山市行政区域内的自然人;
(二)资助对象近三年无被认定为非正常专利申请或恶意商标注册申请行为,无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
(三)单位提供的银行账号必须是对公账号。
三、申报时间
即日起至2023年6月14日16时。无须提交纸质申报材料。
四、资助流程
(一)申请人可登录佛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官方网站(http://fsamr.foshan.gov.cn/)通知公告栏查看《2023年佛山市知识产权资助(第一批)工作的通知》。
1.注册。申报人登录“佛山市扶持资金综合服务平台”(https://fsfczj.foshan.gov.cn/#/home),具体注册导向可查看https://fsfczj.foshan.gov.cn/#/help/guide。
2.申报提交。申报人登录“佛山市扶持资金综合服务平台”,点击“项目申报”→选择区划“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佛山市知识产权资助项目(第一批)”→“申报”→填写“申报信息”,在“附件清单”栏目上传对应的附件,确定所有信息无误后,点击“确认提交”按钮。
3.审核。申报材料由第三方审核机构和佛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指导和审核。
4.公示。经佛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审核后,符合条件的将在佛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官方网站和佛山市扶持资金综合服务平台上向社会公示。
5.申报人务必认真核对开户银行和账户信息,并确保银行账号相关信息在收到资助款项前不会进行变更。如有变更,请尽快跟佛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联系并反映情况。
五、资助标准
(一)专利奖奖励。
1.对获得中国专利金奖、银奖、优秀奖的,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100万元、60万元、30万元,且应由在佛山行政区域内的第一顺序专利权人申请该奖励。对获得中国外观设计金奖、银奖、优秀奖的,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60万元、30万元、20万元,且应由在佛山行政区域内的第一顺序专利权人申请该奖励。
2.对获得广东省专利金奖、银奖、优秀奖,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60万元、30万元、10万元,且应由在佛山行政区域内的第一顺序专利权人申请该奖励。对户籍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为佛山市行政区域内的个人获得广东杰出发明人奖的,一次性奖励5万元。
(二)国家和省知识产权示范、优势企业奖励。
对获评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的,分别给予40万元、20万元的一次性配套奖励;对获评广东省知识产权示范企业的,给予5万元一次性配套奖励。
六、申报材料
(一)专利奖奖励。
1.网上填写申报书;
2.营业执照;
3.账户信息银行证明材料。
(二)国家和省知识产权示范、优势企业奖励。
1.网上填写申报书;
2.营业执照;
3.账户信息银行证明材料。
七、联系方式
申报人在申请资助的过程中如有疑问,可与以下单位联系。
八、投诉与监督
企业和群众在办理知识产权资助业务过程中,对行政部门的服务提出的质疑和不满,请通过佛山市政府网“政务投诉”专栏、12345热线等渠道向市12345热线办反映;对涉及党组织、党员违纪违法行为,以及监察对象职务违法、职务犯罪行为,请通过纪检监察信访举报渠道12388反映。
佛山市知识产权局
2023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