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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已结束2023年度浦东新区科技发展基金科创策源专项(大企业开放创新中心专题)申报指南

发布时间:2023-06-09 浏览量:1211 收藏

具体信息

  • 发布部门 :
      开发区/高新区/自贸区
  • 申报日期 : 2023-06-09/2023-06-30
  • 项目类型 :
      普惠(创新劵/社保补贴/创业补贴等)
  • 扶持方式 :
      事后补助

具体扶持方式

具体申报条件

通知原文

  2023年度浦东新区科技发展基金科创策源专项(大企业开放创新中心专题)申报指南

  

  根据《浦东新区科技发展基金管理办法》(浦府〔2021〕1号)和《浦东新区科技发展基金科创策源专项操作细则》(浦科经委规〔2022〕4号),现发布本申报指南。


  一、申报对象

  申报对象应为经授牌的浦东新区大企业开放创新中心(以下简称“创新中心”)建设单位,申报单位注册登记、税收户管均在浦东新区。


  二、资助内容

  对创新中心在2022年1月1日起至本次申报指南公布之日,用于创新中心新(改、扩)建场地、提升开放赋能功能的支出予以资助。每家创新中心累计最高资助1000万元,其中装修和设备按照实际支出的50%予以一次性资助,装修不超过300万元、设备不超过500万元(无房租支出则设备可资助不超过800万元);房租经评估后按照标准予以资助,每家房租资助不超过三年、总额不超过300万元。

  本专项与区级其他各项政策按“从优不重复”原则执行。

  申报单位信用须无重大不良记录,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凡有科技发展基金逾期项目的单位,本专项不得申报。


  三、申报流程

  本专项采取网上申报形式,无需提交纸质材料。

  1、申报单位访问浦东新区财政科技投入专项综合监督服务平台(https://czkjzx.pudong.gov.cn/web/pdcz),通过法人一证通登录系统进行项目申报;

  2、进入项目申报系统后,在线填写申请表,并将有关佐证材料作为附件上传。附件包括:

  (1)申报单位建设、运营创新中心的资质证明。

  (2)装修支出材料。提供施工许可证、装修合同、发票、银行流水、工程验收单、审计审价报告等。

  (3)设备支出材料,包括仪器设备购置的合同、发票、银行流水、招标比价等材料,纳入固定资产当月的资产负债表等。

  (4)房租支出材料,包括房屋(场地)租赁合同、发票及银行流水等。

  (5)创新中心建设运营报告(模板见系统)。

  申报单位应承诺所提交的申报材料真实有效,一经发现有造假行为,区科经委将取消其一定年限内申报基金项目的资格,并保留追究其相应责任的权利。


  四、受理时间和联系方式

  受理截止时间:2023年6月30日

  业务咨询电话:021-68811076

  技术支持电话:021-20231082-891


  浦东新区科技和经济委员会

  2023年6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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