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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已结束增城区2024年广州市促进商务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服务贸易专题申报指南

发布时间:2023-07-04 浏览量:1443 收藏

具体信息

  • 发布部门 :
      其他部门
  • 申报日期 : 2023-08-09/2023-08-25
  • 项目类型 :
      商贸业/电子商务/交通/现代物流,生物医药
  • 扶持方式 :
      事后补助
  • 资助金额 :
      1000万元

具体扶持方式

具体申报条件

通知原文

  增城区2024年广州市促进商务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服务贸易专题申报指南

 

  一、资金依据

  (一)《广州市商务局关于印发〈关于贯彻落实广州市加快服务贸易和服务外包发展实施意见的工作方案〉的通知》(穗商务函〔2022〕169号)

  (二)《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州市加快生物医药产业发展若干规定(修订)的通知》(穗府规〔2020〕1号)

  (三)《广州市商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审批权下放专项资金管理的通知》(穗商务函〔2022〕150号)

 

  二、支持对象

  支持对象应当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一)服务贸易和服务外包

  1.在广州市增城区依法登记注册,从事服务贸易、服务外包业务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相关单位;

  2.根据申报业务类型,已在商务部业务系统统一平台的服务外包及软件出口信息管理应用系统(企业端),或服务贸易统计监测管理业务应用系统(企业端),或技术贸易管理信息应用系统(企业端)中登统相应业务数据。

  3.依据信用管理部门规定,未被列入“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

  (二)生物医药先进技术引进及产业化。

  1.在我区依法登记注册,从事生物医药相关领域研发生产流通服务等生产经营活动,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行业组织;

  2.依据信用管理部门规定,未被列入“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

 

  三、支持时段

  2022年1月1日-12月31日。

 

  四、支持方向和标准

  (一)服务贸易和服务外包。

  1.对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开展服务贸易进出口(含离岸服务外包)业务实绩达到50万美元以上的,给予最高不超过100万元奖励。对开展服务外包在岸业务达到50万美元以上的,给予最高不超过100万元奖励。企业可同时申请服务贸易进出口业务和在岸服务外包业务业绩奖励。具体档次及标准见下表:

业务额(万美元)

最高补助金额(万元)

10000(含)以上

100

8000(含)-10000

80

6000(含)-8000

60

3000(含)-6000

40

1000(含)-3000

20

100(含)-1000

10

50(含)-100

5

  2.对获得服务贸易和服务外包国际认证给予最高不超过5万元的奖励。

  3.对我区获得国家级机构认定的服务贸易和服务外包类荣誉项目,给予最高不超过20万元奖励。

  4.对新认定的国家级或省级服务贸易类示范区(示范基地)等称号的给予最高不超过100万元奖励。

  5.对新认定的广州市服务贸易示范基地给予最高不超过50万元的奖励;对新认定的广州市服务贸易示范企业和重点培育企业分别给予最高不超过50万元和30万元的奖励,已认定为服务贸易重点培育企业的经认定达到服务贸易示范企业标准的,一次性给与最高不超过20万元奖励。

  (二)生物医药先进技术引进及产业化。

  对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本区生物医药企业从境外引进先进技术并产业化进行奖励。对本区医药企业从境外引进列入《广东省鼓励进口技术和产品目录(2019年版)》的先进技术到本区产业化或由本区企业主导产业化,给予技术交易金额的10%奖励,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人民币。

 

  五、申报材料

  申报服务贸易、服务外包、邮轮和生物医药企业进口先进技术项目的单位,需提供以下材料:

  (一)基本申报材料。

  1.2024年广州市促进商务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服务贸易专题申请书(附1:含封面、申请表、承诺书)。

  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

  (二)专项申报材料。

  1.服务贸易(含离岸服务外包)项目

  (1)申报企业可选择以下两种方式之一提供申报资料:

  ①提供申报期间本单位服务贸易收支专项审计报告(结论页须加盖审计单位公章),5份涉外服务合同(或补充协议)复印件及其包含涉外服务内容、金额、合同签订名称等主要条款的中文翻译件和外汇收入凭证(或付汇凭证)复印件、涉外收入申报单(或境外汇款申请书)复印件, 其它涉外服务合同及外汇收入凭证(或付汇凭证)应随时备查。

  ②提供申报期间本单位涉外服务合同(或补充协议)复印件及其包含涉外服务内容、金额、合同签订名称等主要条款的中文翻译件和外汇收入凭证(或付汇凭证)复印件、涉外收入申报单复印件(或境外汇款申请书)。

  ③技术进口企业应提供《技术进口合同登记证书》、在结汇记录表中有银行填写结汇记录并盖章的《技术进口合同数据表》、银行出具的付汇凭证。

  (2)企业服务进出口情况明细表(附2)。

  2.在岸服务外包项目

  (1)申报企业可选择以下两种方式之一提供申报资料:

  ①提供申报期间服务外包收入专项审计报告(结论页须加盖审计单位公章)以及5份服务外包合同(或补充协议)复印件和发票(或收入凭证)复印件,其他服务外包合同及发票(或收入凭证)应随时备查。

  ②提供申报期间全部的服务外包合同(或补充协议)复印件和发票(或收入凭证)复印件。

  (2)在岸服务外包业务收入情况表(附3)。

  3.申请获得服务贸易和服务外包类认证、认定荣誉称号的企业或园区需提供取得相关证明文件、情况明细表(附4/附5/附6)。

  4.生物医药企业进口先进技术项目

  (1)进口技术以及产业化情况报告(包括:进口技术应用情况、产业化产品或技术的详细介绍、相关图片等)。

  (2)提供《技术进口合同登记证书》、在结汇记录表中有银行填写结汇记录并盖章的《技术进口合同数据表》及银行出具的付汇凭证。

  (3)生物医药企业进口先进技术情况明细表(附7)。

 

  六、申报要求

  1.企业(单位)需同时提交纸质和电子版申报材料。企业(单位)于2023年8月25日前将纸质材料(一式三份)提交至增城区政务服务中心(地址:增城区荔湖街景观大道北7号A区37号窗口,电话:82628583)或增城区南部政务服务中心(地址:增城区宁西街创新大道9号综合政务服务区A10号窗口,电话:020-32163321),同时将电子版材料发送到邮箱:kjx9612@126.com。

  2.申报材料均需加盖企业公章,多页的还需加盖骑缝公章;一式三份,统一使用A4纸胶装;英文合同要有翻译件;需编写目录和页码,按文件要求的顺序装订,合同与对应的单据证明应装订在一起,并按日期排序。


历年申报通知

历年资助企业统计

2024-04-18 |
番禺区关于拨付2024年广州市促进商务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服务贸易专题的通知
2024-01-25 |
越秀区商务局关于2024年广州市促进商务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服务贸易专题安排计划的公示
2023-09-08 |
白云区关于拨付2023年广州市促进商务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服务贸易专题事项资金的通知
2023-09-04 |
增城区关于拨付2023年广州市促进商务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服务贸易专题的通知
2023-09-04 |
关于拨付荔湾区2023年广州市促进商务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服务贸易专题项目资金的通知
2023-08-24 |
广州市增城区关于2023年广州市促进商务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服务贸易专题拟安排计划的公示
2023-08-18 |
海珠区关于拨付2023年市促进商务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服务贸易专题资金的通知
2023-08-18 |
南沙开发区关于下达2023年广州市促进商务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服务贸易专题项目计划的通知(以此为准)  
2023-08-17 |
广州市越秀区关于拨付2023年广州市促进商务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服务贸易专题资金的通知
2023-08-07 |
海珠区关于公示 2023年广州市促进商务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服务贸易事项奖励企业名单的通知
2023-08-01 |
天河区关于拨付2023年广州市促进商务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服务贸易专题资金的通知
2023-07-24 |
番禺区关于拨付2023年广州市促进商务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服务贸易专题的通知
2023-07-17 | 资助企业数: 资助总金额: 单笔最高:
花都区关于拨付2023年广州市促进商务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服务贸易专题事项资金的通知
2023-07-07 | 资助企业数: 资助总金额: 单笔最高:
白云区关于2023年广州市促进商务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服务贸易专题事项资金拟安排计划的公示
2023-07-05 | 资助企业数:
南沙开发区关于2023年广州市促进商务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服务贸易专题的公示
2023-07-05 |
花都区关于2023年广州市促进商务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服务贸易专题事项资金安排计划的公示
2023-06-29 | 资助企业数: 资助总金额: 单笔最高:
越秀区商务局关于2023年广州市促进商务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服务贸易专题安排计划的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