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立项公示 海珠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2023年广州市知识产权工作专项资金(资助资金)、2023年度第一批广州市知识产权项目(促进类)审核结果公示
海珠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2023年广州市知识产权工作专项资金(资助资金)、2023年度第一批广州市知识产权项目(促进类)审核结果公示
根据《广州市知识产权工作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穗知规字〔2023〕1号)和《2023年度广州市知识产权工作专项资金(资助资金)申报指南》《2023年度第一批广州市知识产权项目(促进类)申报指南》的有关要求,我局对海珠区企事业单位及个人申报的2023年度广州市知识产权工作专项资金(资助资金)、2023年度第一批广州市知识产权项目(促进类)进行了审核。现将审核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3年8月31日至9月13日。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方式向我局反映,并提供必要的证据材料,以便核实查证。提出异议者须提供本人真实姓名、工作单位、联系电话等有效联系方式。我局将对异议情况严格保密,凡匿名、冒名或超出期限的异议不予受理。电话:89001062。邮箱:hzqzscqj@126.com。通讯地址:广州市海珠区广州大道南915号801知识产权促进保护科,邮编:510000。
广州市海珠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