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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已结束关于做好2023年度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优秀研究成果奖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1-25 浏览量:5304 收藏

具体信息

  • 发布部门 :
      发改部门
  • 申报日期 : 2024-01-22/2024-03-01
  • 项目类型 :
      奖项评选
  • 扶持方式 :
      资质荣誉

具体申报条件

通知原文

  关于做好2023年度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优秀研究成果奖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发展改革局(委):

  我省发展改革系统牢记习近平总书记“调查研究是正确决策的基本功,也是参政议政的基本功”指示精神,紧紧围绕各级党委、政府关注的重点问题和发展改革系统的中心工作,立足高站位、锚定高质量,突出战略性、前瞻性、全局性重大问题研究,较好地发挥了课题研究对发改工作的智力支撑作用。为进一步激励发改系统开展调查研究的积极性,根据省发展改革委学术委工作安排,2023年度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优秀研究成果奖申报工作从即日起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成果推荐申报的资格

  (一)由我省发展改革系统的单位和个人为第一完成单位和第一完成人的成果。

  (二)2022年12月31日前完成的成果。

  (三)申报成果的范围包括发展改革工作各领域各方面。

  (四)申报成果的形式为专著、研究报告、调研报告、咨询报告和学术论文等。

 

  二、申报要求

  申报材料请在广东省发展改革委网站下载《关于2023年度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优秀研究成果奖申报工作的通知》的附件,填写申报材料并制作电子版光盘,提交省发展改革委学术委办公室进行初审。初审通过后,再交纸质版申报书和成果原件(申报要求见附件2),并承诺全部申报材料内容不涉密。

 

  三、有关说明

  (一)申报截止日期为2024年3月1日。

  (二)各单位可推荐1-2项研究成果。凡研究成果已获得厅(局)级以上奖励的或存在争议且争议未解决之前的均不得申报。

  (三)研究成果第一完成单位需出具一份加盖单位公章的函,承诺全部申报内容不涉密。

  (四)完成单位和完成人的数量要求。申报一等奖的完成单位最多为7个,完成人最多为10人;申报二等奖的完成单位最多为5个,完成人最多为7人;申报三等奖的完成单位最多为3个,完成人最多为5人。评选最终结果按申报时的排序依上述要求保留相应的完成单位和完成人数量进行公布。

  (五)申报材料资格审查。审查主要包括:是否符合申报要求、查重小于30%等。资格审查结果将在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公布。

 

  四、联系方式

  省发展改革委学术委办公室地址:广州市应元路5号三楼,邮政编码:510040,联系电话:020-83134680、020-83134636。

 

  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2024年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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