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立项公示 珠海市关于2024年省级绿美广东生态建设重点任务保障专项资金(绿色循环发展)项目计划的公示
关于2024年省级绿美广东生态建设重点任务保障专项资金(绿色循环发展)项目计划的公示
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修订)》(粤府〔2023〕34号)和《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经管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粤财工〔2019〕115号)有关规定,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编制了2024年省级绿美广东生态建设重点任务保障专项资金(绿色循环发展)项目计划,并按有关规定予以公示。公示期自2024年2月23日至2月29日,共7日。
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工业园区与工业节能科)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单位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
珠海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4年2月23日
(联系人:骆宏炬,电话:21132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