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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埔区申请知识产权社会团体扶持(知识产权主管部门)指南
一、政策依据
《广州市黄埔区 广州开发区 广州高新区知识产权专项资金扶持和管理办法》(穗埔府规〔2021〕14号)
二、申请条件
在本区注册的,以推动知识产权发展为目的,并由区知识产权行政主管部门作为业务主管单位的社会团体。
三、申请时间
“政策兑现”窗口每年集中受理一次,具体时间以“政策兑现”窗口通知为准,逾期不申请的视同自动放弃。
四、资助标准
(一)对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社会团体,给予扶持30万元:
1.拥有完善的成文管理制度并配置不少于5人的专职工作人员。
2.按时向知识产权主管部门或版权主管部门报送年度工作总结及下一年工作计划。
3.年度举办知识产权类活动不少于10次(主办、协办、与有关部门合办的跨行业对接交流、政策解读、知识培训等),单次参加企业不少于20家。
4.在高价值专利培育、科技成果转化或知识产权维权等方面取得明显成效的会员企业不少于15家。
5.配合知识产权主管部门或版权主管部门完成本行业动态分析或政策建议报告,供政府部门决策参考。
(二)对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社会团体,给予扶持10万元:
1.有完善的的成文管理制度并配置不少于2人专职工作人员。
2.按时向知识产权主管部门或版权主管部门报送年度工作总结及下一年工作计划。
3.年度举办知识产权类活动不少于2次(主办、协办、与有关部门合办的跨行业对接交流、政策解读、知识培训等),单次参加企业不少于10家。
五、申请材料
以下材料一式一份,附封面(含申报事项、社会团体名称、经办人姓名、电话、电子邮箱)、目录和页码,按申报所需材料顺序用A4纸装订成册并加盖骑缝章,在办理申请审批时提供。除申请材料第1-2项外,其他材料需在政策兑现服务信息系统中扫描上传:
1.《广州开发区政策兑现事项材料清单》(该清单在政策兑现服务信息系统预审通过后系统自动生成,请自行打印并在提交纸质材料时一并提交,经办人签名);
2.《政策兑现事项申请表》(该申请表在政策兑现服务信息系统预审通过后系统自动生成,请自行打印并在提交纸质材料时一并提交,原件加盖单位公章);
3.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4.专职人员社保缴纳记录(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5.社会组织内部管理制度文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6.年度工作报告及下年度工作计划(加盖单位公章);
7.年度举办知识产权类活动的清单及相关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活动照片、签到表、新闻报道等;加盖单位公章);
8.承诺书(原件,负责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
9.申请一次性扶持30万元的社会团体,还需提供:
(1)会员企业在高价值专利培育、科技成果转化或知识产权维权等方面取得明显成效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2)知识产权行业动态分析或政策建议报告(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实质审核通过后,登录政策兑现服务信息系统在线办理资金拨付申请:
1.《收款确认函》(加盖单位公章并上传原件彩色扫描件。上传《收款确认函》之前,请务必确认系统中的单位名称及银行账户等信息准确无误)。
2.若单位信息有变更的,需及时修改系统资料信息,并上传《工商变更登记备案通知书》、银行基本户《开户许可证》(或已加盖单位公章及财务章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表”)等原件彩色扫描件。
六、受理部门
广州开发区政策研究室“政策兑现”窗口
窗口地址:广州市黄埔区香雪三路3号广州开发区政务服务中心3楼C区349号窗口
联系电话:82114062 邮箱:zcdx@gdd.gov.cn
七、业务主管部门
广州开发区知识产权局
联系电话:82018009、82119589
八、受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 下午:1:00-5:00
(国家法定节假日按有关规定另行执行)
九、办理时限
21个工作日(形式审核时限:5个工作日;实质审核时限:7个工作日;资金拨付时限:5+4个工作日)
以上办理时限扣除法定节假日、公休日;扣除组织专家评审论证、公示所需的时间以及与上级部门业务信息系统等区外部门的业务信息系统核实所需的时间;其他需要扣除时限的特殊情况。
十、办理流程
(一)申请人登录黄埔兑现通—政策兑现综合服务平台(http://zcdx.gdd.gov.cn),按照办事指南要求申请事项预审。预审通过后,带齐纸质材料到“政策兑现”窗口递交,正式提出申请;“政策兑现”窗口按照办事指南要求予以收件。
(二)区政策研究室对申请材料进行形式审核,形式审核通过即正式受理后,转业务主管部门进行实质审核;对于形式审核未通过或需要补正申请材料的,5个工作日内通知申请人。
(三)业务主管部门进行实质审核并作出审核决定。
(四)实质审核通过的,申请人登录黄埔兑现通—政策兑现综合服务平台在线办理资金拨付手续。
(五)业务主管部门办理资金核拨手续。
(六)区财政国库集中支付中心办理资金拨付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