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申报通知 黄埔区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度知名展会参展扶持项目(“美谷10条”)政策兑现工作的通知
区内各有关企业:
根据《广州市黄埔区 广州开发区促进美妆产业高质量发展办法》(穗埔府规〔2021〕16号,以下简称《办法》)、《广州市黄埔区 广州开发区促进美妆产业高质量发展办法实施细则(修订稿)》(穗埔市监规字〔2022〕2号,以下简称《细则》(修订稿))相关规定,为鼓励和支持区内化妆品生产企业积极参加国内外知名专业展销会、博览会等大型美妆宣传推介活动,促进“黄埔美妆”的国际品牌培育,助力产业高质量发展,现将组织开展2023年度知名展会参展扶持项目(“美谷10条”)的政策兑现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2023年度知名展会参展扶持(“美谷10条”)
详见申请知名展会参展扶持(美谷10条)指南,请按照指南要求准备相关事项的申请资料。
2024年5月16日-5月23日下午17:00前登录黄埔兑现通—政策兑现综合服务平台申请办理并完成纸质材料的提交,考虑到预审可能存在不通过的情况,请企业合理安排时间,确保在受理时间内通过预审,并到政策兑现窗口提交纸质材料,逾期不申请视同自动放弃。
(一)申请人登录黄埔兑现通—政策兑现综合服务平台(http://zcdx.gdd.gov.cn),按照办事指南要求申请事项预审。预审通过后,带齐纸质材料到“政策兑现”窗口递交,正式提出申请;“政策兑现”窗口按照办事指南要求予以收件。
(二)区政策研究室对申请材料进行形式审核,形式审核通过即正式受理后,转区贸促会及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进行审核;对于形式审核未通过或需要补正申请材料的,2个工作日内通知申请人。
(三)业务主管部门实质审核后,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作出审核决定。
(四)实质审核通过的,申请人登录黄埔兑现通—政策兑现综合服务平台在线办理资金拨付手续。
(五)业务主管部门办理资金核拨手续。
(六)区财政国库集中支付中心办理资金拨付手续。
根据“美谷10条细则”(修订稿)第七十七条的相关规定,企业所申报的2023年度知名参会参展扶持项目应符合如下“不予重复扶持”的相关要求:
(一)同一事项或同一项目同时符合“美谷10条细则”(修订稿)中多个扶持项目申报条件的,申报者仅可择一申报。
(二)符合“美谷10条细则”(修订稿)规定的同一事项或同一项目,同时又符合本区其他扶持政策规定(含上级部门要求区里配套或负担资金的政策规定)或重点项目扶持规定的,按照从高不重复的原则予以扶持;有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符合“美谷10条细则”(修订稿)规定的同一事项或同一项目,已获得国家级、省级、市级或者外区其他扶持政策予以的财政资金支持的,不得再次申报。有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
(四)对于与区政府、管委会签订一事一议投资协议的企业或机构,按协议约定执行。
(一)政策兑现综合服务平台咨询:
广州开发区政策研究室“政策兑现”窗口
联系电话:020-82114062
(二)政策条款事宜咨询:
广州市黄埔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广州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联系电话:020-83271412(药品和化妆品安全监管科)
政务邮箱:hpscyhc@gdd.gov.cn
广州市黄埔区市场监管管理局
广州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