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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广州开发区广州市黄埔区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和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站认定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企业、园区、行业协会、知识产权服务机构:
为贯彻落实《广州开发区、广州市黄埔区深化知识产权运用和保护综合改革试验促进高质量发展办法的通知》(穗埔府规〔2023〕5号),规范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和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站认定评审工作,提高评审质量,推动全区知识产权工作发展,我局制定了《广州开发区、广州市黄埔区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和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站认定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广州开发区知识产权局
2024年7月18日
广州开发区、广州市黄埔区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和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站认定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广州开发区、广州市黄埔区深化知识产权运用和保护综合改革试验促进高质量发展办法的通知》(穗埔府规〔2023〕5号),规范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和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站(以下简称“工作站”)认定评审工作,提高评审质量,推动全区知识产权工作发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申报主体
本办法适用于注册登记地、税务征管关系及统计关系在广州开发区、广州市黄埔区及其受托管理和下辖园区范围内,有健全财务制度、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实行独立核算的机构。
二、申报方式
以行业协会、知识产权服务机构作为牵头单位,联合重点产业的龙头企业或园区共同申报。
三、认定条件
1.在本区有固定办公场所,配备专门工作人员,向广州开发区知识产权局(以下简称“区知识产权局”)书面报备工作站建设方案,成立工作站并运作一年以上,形成比较完备的行业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制度;
2.为本区重点产业的企业提供知识产权信息检索、法律咨询、协助分析论证争议解决应对方案等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和指导服务,组织或主持调解企业间知识产权纠纷、及时化解矛盾,在推动本行业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等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
3.积极开展重点产业知识产权维权普法宣传培训,协助和配合知识产权主管部门开展知识产权行政执法工作,提升区内企业知识产权维权能力;
4.守法守规,财务状况良好,无不良信用记录。
四、工作流程
1.申报受理
区知识产权局根据本方案相关要求,每年定期发布申报通知受理申请。
2.初步审核
区知识产权局委托第三方机构对申报材料进行初步形式审核,确保申报材料的合规性和完整性,如有不符合本方案第三项相关条件或证明材料不齐全的,视为不通过初步审核,不进入专家评审阶段。
3.专家评审
区知识产权局选定的第三方机构负责组建专家组,并报请区知识产权局审核同意。
专家组按评价指标评分细则对受理的申报材料进行独立、客观、公正的量化评分,同时给出评审意见。必要时可对申报企业进行实地考察或要求申报企业补充资料或者进行陈述答辩。
4.认定标准
第三方专业机构组建的专家组对区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和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站符合认定材料进行审核,并按照《广州开发区、广州市黄埔区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和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站认定评分表》评价指标评分,各级指标均按整数打分,综合得分80分以上(含80分)的单位符合基本认定要求,按得分排序情况提出建议,提请区知识产权局审定,每年认定不超过两家,已经认定的区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和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站不得重复认定。
5.公示及认定
经区知识产权局确定的广州开发区、广州市黄埔区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和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站名单,在区知识产权局政务网站上公示5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认定为“广州开发区、广州市黄埔区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和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站”。
存在异议的,第三方专业机构将对相关情况进行调查核实。经调查核实,异议理由成立的,不予认定。
6.退出机制
经认定的“广州开发区、广州市黄埔区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和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站”,可以向广州开发区知识产权局提出书面申请,取消“广州开发区、广州市黄埔区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和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站”称号。经区知识产权局同意取消的,2年内不得申报“广州开发区、广州市黄埔区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和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站”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