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申报通知  广州市关于开展第六批市级工业设计中心认定和前三批复核工作的通知

申报已结束广州市关于开展第六批市级工业设计中心认定和前三批复核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7-26 浏览量:1295 收藏

具体信息

  • 发布部门 :
      工业和信息化部门
  • 申报日期 : 2024-07-26/2024-08-26
  • 项目类型 :
      资质认定
  • 扶持方式 :
      资质荣誉

具体申报条件

通知原文

  广州市关于开展第六批市级工业设计中心认定和前三批复核工作的通知

 

各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发挥工业设计对制造业立市的重要支撑作用,根据《广州市市级工业设计中心认定管理办法(修订)》(穗工信规字〔2021〕6号,简称《管理办法》)及《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组织开展市级工业设计中心认定和复核工作的通知》(附件1),现开展第六批市级工业设计中心认定及前三批复核工作,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第六批市级工业设计中心认定

  (一)企业申报

  1.企业在线申报:按照《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组织开展市级工业设计中心认定和复核工作的通知》填写申报材料。

  2.企业网上提交:参加第六批市级工业设计中心认定的企业,完成在线填报资料及企业管理员审核后,须在8月26日18:00前在系统提交给区初审,若被退回修改,须在8月28日18:00前提交,若未按上述时间提交,第六批认定申报不予受理,企业可继续完善申报材料,参加下一批认定。

  (二)区主管部门审核推荐

  (1)初审:按《管理办法》规定的条件,对企业申报资料的完整性、符合性进行审核,须在8月30日18:00前在系统完成审核。

  (2)推荐:在系统上提交给主管处室,并做好汇总,于9月6日前正式行文推荐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各区盖章书面推荐文件须在系统上传。

 

  二、市级工业设计中心复核

  请前三批已认定的市级工业设计中心在线填报复核材料(2023年已提交复核申请的企业,无需重复填报),不参加复核的企业,请提交书面放弃复核申请,按照《管理办法》第十三条,未按规定参加复核的,撤销其市级工业设计中心称号。

  复核材料申报系统、报送时间以及区主管部门审核要求与申报第六批市级工业设计中心认定一致。

 

  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4年7月26日

  (联系人:广州市工信局,贺灿明,电话:83123981;广州市工业设计行业协会,陈君裕,电话:31600876,18826057472)


历年申报通知